昨天,16岁的少女王雪终于向学校讨回了自己的尊严——本市首例女中学生状告班主任和学校侵犯名誉权案尘埃落定,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定被告向王雪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法庭上,王雪的母亲邱女士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流下了眼泪。宣判前,邱女士对胜负并没有把握,毕竟女儿告的是学校。
-隐私被侵犯少女离家出走
去年暑假,邱女士发现女儿近来电话频繁,还有个男孩常在她家楼下徘徊,便找到班主任苏某反映。没想到这却将女儿带入了痛苦的深渊。
苏某发现王雪和班里一个男生关系比较密切后,便在课堂上、教研室里多次翻看其书包、日记以及给其他同学的信件,还不许同学和她说话。原本性格活泼的王雪顿时成了“孤家寡人”,同学们远离她,不敢和她说话。王雪在日记里写道:“苏老师经常侮辱我,逼我转学。我一想起这些就害怕,夜里常做噩梦……”由于无法承受完全被孤立的痛苦,王雪于去年6月4日离家出走。4天后,当邱女士接到女儿的电话,在南京找到她时,王雪哭着请求妈妈搬出北京。这场“风波”给原本幸福的家庭蒙上了阴影——身为公司副总经理的邱女士被迫递交了辞职报告,家里的老人也住进了医院。而在王雪出走后,学校和班主任却对此事漠不关心。
-学生告老师只要一声道歉
回家以后,王雪的心情一直很压抑,后来被诊断患上了忧郁症。邱女士为女儿联系了一所新学校,但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因原校提供的学籍卡被涂改过,转学手续迟迟没有办妥。对此举,邱女士一家人认为这是学校故意在刁难他们,间接地剥夺了女儿的受教育权利。去年8月1日,王雪将班主任和学校告上了法庭,诉讼的请求很简单,只要求老师的一声道歉。
法院认为,班主任苏某在对王某进行教育管理中,确有翻看其书包、日记等歧视性行为,侵害了她的人格尊严。苏某的上述行为和王某离家出走、精神抑郁的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应向王某作口头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抚慰金。
-早恋应该抓手段不能过激
尽管邱女士和女儿并不认为这场官司是由早恋而引起,然而这场风波的起因确是由于青少年的情感问题而引发的。如何正确对待青春期的感情萌动,值得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反思。
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从事青少年问题研究的人士。他说,很多学生之间异性的交往真正以恋爱为目的的并不多,但却被扣上“早恋”的帽子。“真正出现青春期冲动也是正常的。老师和家长应该了解孩子们这个特殊时期的生理、心理特点,给予正确的引导。为体现自己的权威而采取的简单、严厉甚至极端的措施会给孩子造成很大伤害,结果往往适得其反。”
办理此案的法官说,近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不断增多,这说明学生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在增强。学校和老师对学生有教育与管理的权利,校方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着监护的职责。但学生作为被管理者、被监护人,同样有着他们自己的权利。被告老师的出发点是好的,在她在教育方法上确有过激等不妥当的方面。老师在履行教育职责的同时要尊重学生的隐私权,要有对学生人权的保护意识。
目前,王某正在某职高就读,新的生活渐渐驱散了她心头的阴影,和记者聊天时她落落大方,也似乎成熟了许多,“未成年人也有隐私权。通过这场诉讼,我学会了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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