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聚焦:保险公司要求烟民投保多交保费引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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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2日15:27 央视《法治在线》 | |||||||||
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节目4月12日播出内容为:保险公司要求烟民投保多交保费引发争议。以下为访谈全文: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收看《法治在线》,近年来,保险公司的险种花样翻新,种类越来越多,杭州一家保险公司近日推出了一个新险种,因对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给予的待遇不同,引发了很大的争议,我们今天就来关注这一事件,请到演播室的是中国人民大学的杨立
小片 解说:经有关部门批准,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近日推出了“太平益康”保单,这是针对男性设计的长期健康保险,可以保障25种重大疾病。公司规定,凡是填写保单的男性公民必须如实填写自己的吸烟史。 同期:(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个人业务部负责人杜伟民) 30岁的男性如果买20万、交到60岁的话,他每年的保费是5000多,这是吸烟的。那非吸烟的话,整个30年下来的话,他要比吸烟的人少交24000多元,这就是对非吸烟人群的一种优惠。” 解说:也就是说,如果要投这种保险,不吸烟者可以比吸烟者少交保费19%。保险公司有关人员解释说,与不吸烟者相比,承保吸烟者的风险相对就大一些,他们应该为此多付保费。因此,吸烟者与不吸烟者的保费应该区别对待。这种保险推出后,在杭州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也有之。 同期:(杭州市民) 应该是合理的,抽烟的人患病的几率要高一点儿,那你保费低的话岂不是划不来了,那作为保险公司来说肯定是划不来了,因为你生病的概率高,赔保的可能性也大了,我想应该是这样的。” 杭州市民:这个不合理,为什么(不合理)? 记者:他的意思是说吸烟有害健康。 杭州市民:有害于健康的东西很多了,市场上买的蔬菜它也有带毒的,买的海鲜它也有漂白的,这种都有害于健康的东西,他吃了,你要这种人多付保费,不可能的嘛。 解说:据了解,“太平益康”是目前市场上惟一区分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险种。杭州市一些烟民表示对保险公司的这项举措不能接受,他们认为,吸烟并不等于身体有疾病,这是对吸烟者的歧视,是不公平的待遇。 主持人:太平人寿保险公司杭州分公司最近推出的“太平益康”保险是针对男性的重大疾病险,规定如果是烟民投这种保险的话,要比非烟民多交19%的保费,杭州市民对这个反应也很强烈。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设立这样的险种是不是合法的?。 专家:应该说是合法的。按照现行的保险相关法规,保险公司并不违规。保险公司设计一个险种是正常的经营行为,他有这个权利,因为一个新险种的出台要经过“保监会”的批准,这就保证了这一险种的合法性。再说投与不投这个险种不是强制的,是自愿的,你认为不合理可以不去投保。 主持人:那么保险公司如此区别对待吸烟者和非吸烟者是否合适呢?是否是歧视烟民呢? 专家:这样明确区分吸烟与非吸烟者,在寿险市场还是第一次。但是我个人认为,此举不是歧视吸烟者,而是为了对不吸烟者更公平。我国烟民有三亿多人,而且每年还会有三百万人加入烟民行列,而吸烟有害健康也是不争的事实。从风险的角度来讲,保险公司的确会因投保人吸烟而承担更多的风险。据了解,某些人因为有不良生活习惯,患病的可能性远大于其他人,比如吸烟与肺病。而现在所有来保险公司投保健康险的人,虽然各自风险不同,交的保费却相同,这种“谁来投保都一样”的“大锅饭”做法,对身体条件好、生活习惯好的人显然不公平。只是对非烟民保户增加了保费优惠措施。”这样做只是为了倡导更健康的生活方式,当然反过来也可以减少保险的理赔风险。所以说,设立这样一个险种,区别吸烟者和非吸烟者我认为是更科学更细化的保险产品,保险产品针对的对象越来越细,也是保险发展的一个方向。 主持人:让我们来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国吸烟群体的背景和现状 字幕: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中国的烟民数量在以每年300万的速度增长,每年都有70万人死于吸烟。一些证据显示:每星期有差不多1万左右的中国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在世界上,每年有500万人死于烟草相关疾病;在未来的几十年里,现在的中国青少年如不能改掉吸烟的坏习惯,他们将会有1/3死于吸烟;中国肺癌死亡率将由1975年的3万人/每年的速度增长为2025年的90万人/每年。世界卫生组织同时指出,中国每年销售的香烟高达1.6万亿支。而中国人自己就消费世界上1/3的香烟。中国有60%以上的男性和4%的女性是烟民。 主持人:从这些数据上看,一些铁的实事实证明吸烟对身体的伤害非常大,吸烟是能够增加保险风险的。所以我们能够理解保险公司的这一险种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实际上的可操作性或者说可行性有多大? 专家:我想,这就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要如实告知,一定要履行诚信的告知义务。如果不如实告知,一旦被保险公司调查出来,发现了告知义务不真实,保险公司就可以撤销保险义务,不予赔偿,或者赔付了以后发现告知不真实,那就可以认为是骗保,就可以认为是犯罪了。如果投保条件改变,由吸烟变成不吸烟,或者由不吸烟变为吸烟,可以去申请变更合同条款。 主持人:这样说来,要使这类保险能够顺利发展下去的话,诚信使很重要的。但是,有一些市民提出的几个问题值得思考。让我们来看一看。 字幕:第一个观点是1:投保人是吸烟的,那么这个吸烟和导致保险事故的这个疾病是不是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按照我们的了解,医学上一般认为这是一种可能性而已,要作出一个权威性的鉴定比较困难的。 第二个观点是:投保人是不吸烟的,可是他的环境中是被动吸烟者,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怎么办,要不要去赔。 第三个观点是:投保人投保时是不吸烟的,但是投了保以后,他吸烟了。保险公司要不要去赔?或者他在投保时吸烟,但以前是曾经吸烟的,但是后来又不吸烟了,那么多交的保费该不该退回来? 专家:这些问题确实是操作中的难题。但是,仍要在这里强调诚信,诚信还是最为重要的。其实最高诚信合同就是保险合同本身的一个特点,要在实际生活种建立这种诚信,使保险业健康发展,也是我们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努力的目标。 主持人:感谢杨教授,保险公司设立新险种是正常的经营行为,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是允许的。今天我们谈论的这个险种不但可以理解,而且它有一种积极的意义,就是它在传递着这样一个信息:为了健康,大家快去戒烟吧。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