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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商豪宅碰撞上海历史遗留 经营租赁户渐趋活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15:59 青年参考

  新闻链接:关于“经租房”

  “保护私有财产”入宪以后,上海在1958年“私营房社改”中产生的个别“经营租赁户”们开始活跃起来。但有关学者认为“历史上的东西宜粗不宜细,不能用现在的政策来要求当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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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特约记者贺承/发自上海

  “我一定要把自家的祖屋要回来!”4月2日下午,54岁的杨世新抱着头蹲在路边说。一个月前,杨世新以“行政不作为”为由,将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告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但目前法院尚未受理此案。

  杨所蹲的地方位于上海静安区石门一路102弄8号,是其所说的“祖屋”所在地。在一片轰隆隆的机器声中,几幢新的高层住宅楼正在热火朝天地建设中,杨所谓的“祖屋”已经荡然无存。

  据杨世新介绍,他家的“祖屋”始建于1932年,由一座建筑面积约592平方米的二层半新式里弄型房屋和一个近400平方米的花园组成。业内人士推算,按照该地段目前的房价算,这座花园洋房的价值可达上千万元。

  变迁

  1895年,一位叫杨藕芳的商人在无锡创办了国内第一家商办新式机器纺纱企业——业勤纱厂,杨家后来成为江南有名的纺织业巨头。1932年,其子杨寿柯(字伯庚)在石门一路建造了这座花园洋房。该房后为杨伯庚的第六子、杨世新的六伯父香港“太平绅士”杨景煌拥有。

  1951年,杨伯庚一家20几口人被新城区法院要求搬出该花园。1958年,为了解决城市住房紧张,中央政府决定将城镇居民手中超过一定面积的私房强制性地收归国家“经营租赁”,杨家的房子也被列入。这类私房就是所谓的“经租房”,这类房主也就被称作“经租户”。

  杨世新告诉《青年参考》,杨家祖屋被出租给威海派出所使用,定租收至1966年“文革”始,国家每月给杨家100元租金。2001年杨家祖屋改由威海路地段医院使用,一年之后,医院搬走。2003年6月,杨家祖屋被拆迁。

  杨世新回忆说,8岁的时候,大哥带着他经过石门一路的时候,指着围墙里显得很神秘的房子说:“这以前是我们家的,你就出生在这里。”杨世新当时不能想像自己家里曾经有这么宽敞明亮的房子,他印象中自己住的地方很狭窄,兄弟姐妹挤在一块,最麻烦的是每天晚上都需要打地铺,白天再把铺盖折起来。

  1966年,15岁的杨世新离开上海去了新疆石河子地区的建设兵团,后与一位山东姑娘结婚,他几乎忘记了“经租房”的存在。直到33年后,当杨世新再次回到上海,他发现这里已经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

  证明

  从1987年6月21日开始,在香港的杨景煌就通过书信、电话的方式委托国内亲属向有关部门要求归还房子。

  2003年12月17日,现年90岁高龄的杨景煌正式委托杨世新为其房产的合法代理人,向上海市有关部门讨要产权,相关的法律程序也由香港关祖尧律师事务所将这份委托书移交到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

  让杨世新觉得底气十足的是手里拿着的一本《私营房地产社会主义改造支取固定租金证》,这个由当时的上海新成区房地产公司发放的证书看起来已经陈旧不堪。杨世新告诉记者,尽管当时每个“经租户”都有这样一个小本本,但由于处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很多“经租户”的支取固定租金证都遗失了或者被红卫兵抄家抄走了,杨世新自家的支取固定租金证也遗失了,这份仅存的证明还是爷爷杨伯庚留下来的。

  记者看到,从1958年8月1日到1963年4月的租金领取记录上盖有“城区房地产公司定租付讫章”,从1963年4月到1966年7月的租金领取记录上盖有“静安区余姚路房地产管理所定租付讫章”。

  诉讼

  “既然国家每个月都给了我们房租,说明是国家在租用我们的房子,我们才是房子的主人,但为什么‘文革’后,国家再也不提这个房子的产权,我们的房子莫名其妙地就没有了呢?”杨世新告诉《青年参考》,他不理解“经租房”模糊的产权变更过程。

  杨世新对自己房子的预期是,希望政府能返还产权,在房子已经被拆迁后,希望能按照市价补偿同等面积的房子。

  从2003年2月份开始,杨世新开始给有关部门写信,要求归还祖屋。上海沪中房地产联合发展总公司回复:杨家祖屋产权归国家所有,“房屋属静安区39号街坊基地拆迁范围,执行‘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的补偿安置政策。”

  不甘心的杨世新找到了市动迁办,动迁办的工作人员告诉杨:“有关部门已经来过信了,你的房子属于社会主义改造,定租定息归国家所有。”静安区房地局私房落政办拒绝了杨查询档案的要求。杨的律师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光明、薛冰先后6次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要求查看房子的档案,但均被拒绝。

  薛冰告诉《青年参考》,按照我国《档案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档案馆保管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社会开放,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

  薛冰对房地产交易中心的做法感到费解:“杨家房子的档案显然不属于后者,何况房子的档案已经超过了50年。”

  于是,他们用一纸诉状,将房地产交易中心告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政策

  4月1日,记者致电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落实私房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说:“按照当年的社会主义改造政策,上海市市区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有起点改造,起点是150平方米建筑面积,将150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出租给他人居住;另一种是无起点改造,即将私有房屋出租做非居住用途,如作商用、开办工厂、给政府做办公地点等,哪怕只出租了1平方米,也属于社会主义改造的对象。除非是‘经租户’的私产没有达到政策定的面积但却被强行改造了,才能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偿。”按照她的分析,杨世新的祖屋是不在政策补偿的范围内的,但查询祖屋的档案或询问赔偿适宜由静安区房地局私房落政办具体负责。

  这位工作人员同时对“经租房”产权进行了解释,国家用经营租赁的形式每月给房主一定比例的租金补偿,定租领到了1966年9月份,实质就是用国家“定息赎买”的方法逐年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现在不能说当年的政策对不对,反正上海跟全国其他城市一样,全部都按照不同的起租面积‘一刀切’了。”

  记者向静安区房地局私房落政办询问,一位姓崔的女士对《青年参考》表示:“补偿政策是根据市里定的来执行的,关于房子的档案只能向当事人透露,这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如果需要查询资料,可以让当事人直接过来。”

  记者随后向国家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产权处咨询,产权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经租房’的补偿政策是各地自定的,上海的情况应该根据上海定的政策来实行。”

  分析

  上海财经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上海市房地产经济学会副会长印坤华在接受《青年参考》采访时分析:“‘经租房’的返还并不多,只是在沿海地区对原国民党高级军政人员、侨胞开了小口子。上海有很多人的祖屋最初由国家‘代理经租’,后来国家实行公私合营改造,就收归国有了,国家用12年的时间、用一定的租金赎买了这些房子的产权。”

  印坤华不否认“保护私有财产”被写进宪法让“经租户”们开始活跃起来的事实,但他认为“经租户”们的祖屋大多在上海“老城区”,如今早就地价昂贵,如果逐一退赔的话,这笔钱将是天文数字。“历史上的东西宜粗不宜细,不能用现在的政策来要求当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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