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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吉三少年恶性杀人分尸案溯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0日15:14 南京《周末》

  【周末报报道】 王某一家人从山东迁到吉林延边租田种地已经有好多年了,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家长两难。一边是需要日夜劳作的租种田,一边是没工夫管的儿子。苦心经营着租种田,一家人的生活终于有了着落,但儿子却出事了。那天,听儿子说自己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杀了一个人,全家人都觉得宛若遭遇了晴天霹雳。孩子的母亲泣不成声,对于她这样一个普通妇女来说,勤勤恳恳干活,供儿子上学,盼着儿子有出息,这便是她幸福生活的全部了。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幸福偏偏就在眼前打了个死结,上了近9年学的儿子居然成
了杀人犯!

  恶性杀人分尸案件

  王某的母亲想不到的另外一点是,自己的儿子还是杀人案件的关键人物,因为他是“大哥”。王某是延吉市第七中学初三学生,但他是一个特别的学生。他从来不屑为学习做出什么努力,当其他同学都在为即将来临的中考加紧学习的时候,他却常常逃课,和他的一帮好友“享受”校园围墙外的“自由”生活。同年级的袁某、苏某是他的好兄弟,虽然不在同一个班,但三个人却时常溜出校园,一起游手好闲,一起吃喝玩乐,也最终一起制造了耸人听闻的少年杀人分尸案。

  案件发生在5月8日,但早在今年2月就打下了伏笔。对于许多中学生来说,网吧有一种不可抵挡的吸引力,王、袁、苏三人也不例外。频频出没于附近的各种网吧,他们三人先后结识了年龄相仿的刘斌、孟某等人。15岁的孟某经历悲惨,他的父母在他幼小的时候就离了婚。他被判给父亲抚养,但是父亲很少关心他。退学以后,孟某很少回家,一直和独居的刘斌住在一起。孟某不健全的家庭境遇和王、苏二人都有相似之处,但类似的经历并没有能让几个少年产生同病相怜的亲密感情,相反,大家常常为一些小事争执不休。

  2月的一天,袁某和往常一样来到网吧上网,正玩得起劲,一名同班男生突然闯了进来。那个男生满脸是血,他说自己挨了孟某的打,还被抢了2块钱。孟某居然欺负了自己的同学,袁某怒火中烧,他觉得孟某未免也太目中无人了。袁某当即拍胸脯保证,以后见到孟某,一定会“报仇”。

  一个多月以后,袁叫上了苏、王两人,一起来到刘斌家,把毫无准备的孟某拖了出来,强行带到延东桥下游河坝,一齐向孟某拳脚相加。心知自己吃不消眼前的三人,孟某马上求饶,并乖巧地认了出手最狠的王某做“大哥”。也许是觉得大家的面子都挣了回来,三人停了手,“大哥”王某还对孟某教育了一番,并立下了几条规矩:不准抢别人的钱物;不准偷东西;随时听从自己的调遣。如有违背,定不饶恕。之后,王某三人将孟某送回刘斌家。怕极了“大哥”,孟某在刘斌家养了一个星期的伤后就离开了,他再也没有主动联系王某等三人。

  但是几个月以后,三人却找上了孟某,并意外地草草了结了孟某的生命。杀人事件的导火索仅仅是来路不正的20元钱而已。5月8日,王某三人遇见了一个常在网吧出没的男孩,他们无意中发现这个一向捉襟见肘的男孩身上居然带了20元钱。三人大感兴趣,一再追问钱是从什么地方来的。被三人缠得没办法,男孩只好说出钱是孟某偷铝合金和自行车卖的。一听孟某破了他的“规矩”,王某的脸色马上变了,孟某不听自己的话,去偷东西,实在是让自己在兄弟面前丢足了面子。王某决定一定要好好教训孟某,让他知道大哥的话是不能不听的。

  王某三人又叫来了两个帮手,五人四处寻找,很快便将孟某逮了个正着,并把他押到了刘斌家里。五人开始责骂、殴打孟某,打得不解气还找来了刘斌家的拖把,用拖把狠狠地砸向孟某。孟某毫无还手之力,发出了一声声惨烈的哀号。担心被邻居听见,晚上8点多,王某等人又把孟某带到延东桥下游河坝处,随手捡起石头、玻璃瓶等杂物继续殴打孟某。打了几个小时,五个人都累了,晚上11点10分左右,大家为孟某穿好已被撕裂的七零八落的衣服,把他扔到刘斌家的炕上以后,便扬长而去。第二天上午,王、袁、苏三人来看望孟某,却惊恐地发现孟某早已断了气。三人这才慌了神,担心起来。一番商量以后,三人都觉得不能让其他人知道孟某死了,于是找来刀具把孟某的尸体肢解,并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掩埋了。心虚加上恐惧,三人在搬运尸块的时候都觉得手脚麻木使不上劲,于是另外叫了一个“可靠”的人帮助掩埋尸体。

  虽然掩埋了尸块,但是三个少年心中的阴影却难以掩藏。分尸后一个星期左右,苏某终于鼓起勇气找到了自己的小姨,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说了出来。得知消息以后,苏某的父亲迅速赶到。同时,袁某的父母也得知了儿子杀人分尸的真相。经过商量,袁某和苏某的家长决定带孩子自首,他们找到了另一个分尸参与者王某,在5月15日晚上领着三个孩子来到了延吉市公安局。

  家长不管的孩子

  在发生杀人案以前,学校从未特别注意过这三个关系亲密的学生。延吉市第七中学的许校长说:“这样的学生,在一起玩的有很多。他们三个是一个年级的,放假考试的时间都差不多,他们很容易混在一起。”许校长口中的“这样的学生”包含了很多涵义:

  一个是指学习差,已经到了毫无希望的地步。许校长回忆,每年学校都会对初一新生进行一次摸底考试,这三个孩子的考试成绩都很差,大多是50分以下的分数。袁某的成绩更是让人大吃一惊,他语文得了5分,数学0分。“语文试卷上有作文,随便写一点老师总会给几分,那5分的成绩就是这样来的。数学考试更是离谱,他连选择题都懒得随手写几个答案碰碰运气。”许校长的言语之间隐约透露着厌恶的情绪,“这些孩子根本就没有,也不想把精力放在学习上。”

  许校长的另一层意思是说他们没人管。的确,王某、苏某、袁某三人的家庭都不理想。根据延吉市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王某的父母原本是山东省临沂县人,1989年他们搬到吉林省延吉以后,一直在延吉朝阳街附近租地种菜。由于农活较忙,父母没有多少时间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王某的父亲会过问儿子的成绩,但是他脾气暴躁,一听说儿子不好好学习就动手打。接触过王某的知情人透露,王某的逆反心理很强,会有意和父亲、老师对着干。父亲打了他以后,他甚至会萌发去打其他学生,以此发泄的念头。

  苏某的父母在他10岁时就离了婚,离婚后,苏某被判给了妈妈。但是不久以后,苏某的母亲陈某到北京打工,苏某一直和年迈的外婆住在一起。2002年,陈某曾经返回延吉市,但两年以后,她又到韩国劳务。出国前,她还偶然与孩子的班主任交换一下教育孩子的想法。出国后,就完全中断了联系。

  袁某的父母在超市卖食品,早出晚归,与孩子沟通较少,但特别娇惯孩子,所以袁某养成了固执、散漫、报复心理强的性格。由于袁某学习成绩差,老师向袁的父母反映过情况。袁某在电话里威胁40余岁的班主任,要与班主任单打独斗。有一次,袁某的母亲在学校当着老师的面打了袁某一下,袁某竟抡起椅子打自己的母亲。

  “孩子没人管,难免散漫。在学校里还受一点管制,没惹多少祸。但是三个人总是逃课出去混在一起,很容易出乱子。”许校长认为,三个孩子最终闯了祸,和他们的家教有很大的关系。

  学校管不了的学生

  吉林敖联律师事务所的李中山律师应苏某父亲的邀请,担任了苏某的辩护律师。在与三个孩子接触的过程中,他惊奇地发现孩子们的头脑出奇的简单。“他们头脑发热,根本不考虑后果。我问他(苏某)为什么要打人,他说是王某让教训教训那个人的,我们就打了。我又问,那你们打了那么久,有没有想过会把他打死,他回答说打的时候没有多想什么。当时虽然看到孟某挺痛苦的,但是猜想人没那么容易死,所以就放手打了。我最后问他,那你有没有想过一个最基本的问题,打人是不对的,是犯法的。他说他根本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只是觉得孟不听话,偷了东西,再说王某好像很生气的样子,所以觉得那个人的确该打。”这段对话让李律师对学校的法律教育产生了很大的疑问:“三个孩子居然一点法律观念都没有,学校有法律方面的课程吗?”

  根据许校长所言,在学校开设的政治课中有足够的法律教育,问题不在学校,而在这三个孩子:“他们能来学校就不错了,根本不要问他们是不是听课了。”

  根据知情者介绍,学校对这三个学生很头疼。袁某的班主任在初中一年级的时候还很关心袁某,班主任觉得他虽然基础差,但努力一把也可以进步。老师常常和家长沟通,反映他在学校的学习及其他情况。但初二上学期,袁某居然公然威胁老师,不肯好好学习,还经常逃学,他的学习成绩变成了全班倒数一二名。于是老师放弃了,在上课时,给他画报之类的书刊,让他在课堂上老老实实地坐着,不惹事、不逃课就行了。同样,王某在学校更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只要家长一打骂王某,他就逃课,甚至不参加各种考试,而老师对他的这种行为似乎视而不见。今年3月份,学校给王某报了流失生,但他仍在学校就读,只是把他安排到田径队,但即使是在田径队,王某依然是我行我素、行踪不定。苏某在学校也常常逃课,往往是同学说看见苏某了,班主任才知道他来上课。

  在文化学习方面,学校早就对这几个采取了放弃的态度。许校长无奈地表示,首先,这三个学生基础太差,现在谈论学习上进步根本就不可能。第二,他们自己也不想学习,根本不在意考试得了几分,甚至都不来参加考试。许校长说自己拿这些孩子没办法:“这些学生根本没法管。管了他们吧,他们会威胁老师,不管他们吧,他们又到处惹事。他们经常去网吧打游戏,把钱打光了就到处惹事。我们曾经派老师去网吧抓过,但抓几次根本不能解决问题,他们会钻老师的空子,网吧老板对我们老师的态度也很不好。我们只好尽量把他们留在学校里,为了不影响其他学生,上课就发一些杂志给他们看,完全是想不出办法的办法。班上那么多学生,老师不能甩开大家一直跟着这几个学生。所以,只要能把他们留在学校,让他们少惹事,就很不错了。”

  但从王、袁、苏三人频繁的逃课来看,学校根本没有留住这几个学生。许校长表示其实他们想不出什么好办法留住这几个学生:“他们不在乎学校给的处分,你对他说什么都没用的。”

  延吉市教育局党群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初中教育尚在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范畴之内,学校应该对自己的学生负责任,帮助他们完成义务教育。对于延吉市第七中学初三学生制造的杀人案,教育局表示,这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一起酿成的悲剧。学校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失职或纰漏,他们都会追究。

  教育没有到位

  延吉市的少年杀人悲剧发人深省,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副理事长王铁军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酿成惨剧的原因完全是教育没有到位。

  王教授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数据:根据某城市统计,去年一年内70%的刑事案件都是年龄在15到20岁之间的青少年制造的。“有人把这个容易冲动的年龄称为‘黑色的十几岁’。这个年龄阶段的青少年虽然在思想上、身体上都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成熟度,但是他们情绪冲动,辨别力薄弱,盲目模仿。他们正是最需要社会、家庭、学校关心的一群。而从延吉市杀人案件反映的情况来看,无论是社会、家庭还是学校都没有给予这些孩子足够的教育。首先,社会环境比较浮躁,造成这些孩子不能正确地认识自己所处的人生阶段。他们不关心学习,对将来也没有远大理想。其次、家庭的原因也很重要。很多失败的教育往往就是家庭原因导致的,家长粗鲁打骂孩子,过分放任孩子都会让他们产生逆反心理、报复心理、散漫情绪等,在这样的条件下进行教育很容易陷入恶性循环。另外一点值得指出的就是学校教育。我认为,延吉市这个案子在很多方面反映出了学校对学生关心不足。学生可以自由出入学校,可以在上课的时候看杂志,这些都可以说明学校对这几个学生采取了一种放任自流的态度。对这些边缘学生,学校一定也有苦衷,但若是学校愿意多花一点精力,这几个学生还是有可能发生变化的。”

  王教授认为,学校应该对类似的边缘学生采取“关怀式”教育:“学会关心是教育的另一种模式。这几个学生在刚上初中的时候就表现出严重的基础不足问题。他们的智商不可能低到数学就考0分,这种成绩只能说明他们学习心态不正。这时候,老师就应该格外关心学生,采取一种春风化雨的教育态度。没有人天生就不求上进,不想学好,如果老师能把关怀教育坚持下来,我相信现在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恶性杀人事件。”另外,王教授也指出,“当然这种关心并不仅仅是学校的责任,学生家长,包括整个社会都要关心这些少年的成长。如果实在精力不足,没有时间关心这些孩子,家长或者社会力量都可以考虑把这些孩子送进托管学校。” 本报记者 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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