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天天说:《悬赏寻失物 酬金要给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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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9日10:11 中国教育电视台《法制播报》 | |||||||||
编导:张昕 主持人:侃法女士不久前捡到了一个皮包,可当她将皮包送还给失主时,失主却反悔当初给付酬金的承诺,气愤的侃法女士于是将失主告上了法院,那么侃法女士能否为自己讨回公道呢,来看今天的有法天天说。
解说:侃法女士是位电影"发烧"友,最喜欢看的就是进口大片,前不久侃法女士看完电影,散场时她意外地发现了一个小皮包,打开一看,包里现金、存折、首饰等价值大约15万元左右。没过几天,侃法女士就在报纸上看到了寻物启事,失主承诺,凡是送还皮包的,将会得到酬金1.5万元。于是,侃法女士找到了失主,却没想到对方说自己的诚信有问题,酬金暂时不能给了。想起此事侃法女士气儿就不打一处来,于是将失主告上了法院。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字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解说:侃法女士的律师认为,虽然她没有支出什么费用,但失主的这种悬赏寻找失物的方式,其法律实质是一个合同行为,当侃法女士归还皮包时,悬赏合同便有效成立了。因此,失主应当履行诺言,给付侃法女士酬金。法院最终判决失主给付酬金。 相关专题:法制播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