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超载集中治违规降资质等级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5:34 新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铁瑛)记者昨天获悉,哈市将利用一年时间,对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 车辆超限超载超过2次(含2次)的,除实施卸载和登记外,交通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对单车处以每次1000元以下的罚款。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含3次)的,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经营性从业资格。各级交通部门要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
相关专题:国家七部门联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