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身坐轮椅机场为航班延误“现身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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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1:1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冯志卿 实习生陈荞)昨天上午,作为乘客代表的一位四川籍的法院院长在首都机场停机坪现身说法,要求因飞机故障造成延误的四川航空公司按7月1日出台的新规履行赔偿,经过谈判,150多名旅客每人得到500元赔偿。 在北京工作的张先生是乘客之一。据张先生介绍,前天,四川航空公司北京飞往成都的3U146航班原定下午5点出发,在乘客登机10多分钟后,广播通知,因飞机出现故障,旅
昨天早上6点左右,旅客返回机场重新办理了登机手续。由于飞机延误时间太久,许多旅客拒绝登机。100多名旅客聚集在停机坪准备起飞的飞机下面,提出赔偿要求。一位50岁左右、坐着轮椅的四川某地法院院长成为旅客方谈判的代表。 谈判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赔偿地点和金额上。这名法院院长现身说法,指出7月1日民航总局出台了发生航班延误后,航空公司必须对旅客进行补偿的最新指导意见。四川航空公司现场工作人员承认延误并愿意赔偿,但坚持飞机到达成都后才谈赔偿的具体问题。法院院长据理力争,要求严格按法律办事。工作人员向成都总部请示后,提出新办法,到成都后向每名旅客赔偿200元钱。法院院长提出,航班延误早已超过8个小时,赔偿金额过低。1个多小时后,工作人员终于同意每名旅客到成都后赔偿500元钱,双方写下一个书面证明。 “到了成都,航空公司做得还比较好,立刻兑现了承诺。”昨晚8点,还在成都的张先生告诉记者。飞机刚停下来,航空公司的人就把钱送到了飞机上。 昨晚9点,四川航空公司总控室副主任郭蓉告诉记者,她已听说过赔偿事宜。郭主任承认,新规出台后,给航空公司的工作带来了压力。 相关专题: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