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保护储户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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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18:28 CCTV《法治在线》 | |||||||||
主持人:从这起成功告破的抢劫银行储户的案件,我们看得出人民警察保护百姓财产安全的决心和努力。不过,从这起案件中,我们也同样应该进行必要的思考,比如说,我们应该怎样防范这种针对银行储户的抢劫犯罪?今天我们演播室请来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教授和我们一起来关注这个话题。首先我们通过一个短片了解一下这起抢劫银行储户的案件发生前后的一些细节。
短 片:(配音)根据银行当时的录像资料和受害人王静慧的回忆,在王静慧和王业斌兄妹取款之前,也有一位储户一起前来取款。 同期:受害人王静慧:在我俩之前有一个人,取了十多万,要个黑袋子就走了,他走之后,我顺手也拿了一个袋子,(把钱)装里头。 (配音)前一位储户取完钱之后,出了门开上车就走了。王氏兄妹取完钱之后,出了银行门口,哥哥推出了自行车,转了半个圈,调整好方向,半骑在自行车上等待妹妹。也许是妹妹在开自行车锁的时候遇到了点麻烦,自行车锁没有顺利地打开。录像显示,快一分钟过去了,自行车还没有打开。就在等待的这个时候,抢劫分子从后边走了过来,劫案发生了。 兄妹二人被刺倒在地,现金被抢走。现场有几名市民目击了抢劫过程。歹徒行凶逃走后,仍然没有人报案和救助被刺倒地的受害人,银行保安人员也始终没有出现。 主持人:看完这个片段我们不难发现,从案件发生到被害人遇刺整个过程中没有出现银行保卫人员的身影。我们不禁要问,银行的保安人员到哪里去了呢,我们再来看一下记者的进一步调查。 短 片:(配音)根据银行当时的录像资料和受害人王静慧的回忆,案发当时,开原农业银行的营业大厅里没有一个经警和保安人员。记者采访了这家银行的一位保安。 同期:记者:保安平时都在什么地方?开原农业银行保安:里头有一个看金库的。外边有保安吗?没有。为什么没有保安?这跟保安公司、银行都有关系。保安的主要职责是什么?看守金库啊营业大厅始终没有保安?没有。如果取钱的客人发生被抢(的事情)在营业厅里头,有人管吗?那我们肯定会管。没有保安怎么管?没有(保安) 就没有办法了,管不了了呗。 主持人:大厅里面没有保安人员,包括在现场,我们从监控录像当中看到也没有银行的保安人员出现,可以说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就发生了行凶抢劫安,兄妹俩被刺,钱也被抢走了,银行保安人员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王:第一点,如果要是在银行里面,他一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在这个问题是他已经到了银行的外面,这个时候法律上就会有一些争执,但是有一点要考虑,即使法律上有争执,银行起码有义务保护这个取款的用户。银行它是一个对外开放的一个营业部门,凡是这样的部门,你就有责任,有义务保护你的用户的安全,你要提供相应的安全的服务,你要有这方面的保障。 主持人:很具意味的是银行监控录像都能监控到外面的地方,表明你自己主观愿意把这块地方视作你管辖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发生了事情,你不派出保安解决,从情理上说不过去。 王:我们到北京看,北京就是一些小的银行,或者小储蓄所都是有保安的,而在这个地方我们看到门脸很大,但是好几家都没有保安,这就叫…,我们说这样的银行应该配备保安,而且配备保安,你的目的是为了保护银行的安全,而且你的目的还有一个是保护用户和储户的安全,银行在这个里面的防范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观念预防和技防要结合,首先观念预防,银行应该提供一些安全的警示作用,比如说我们现在可以看到这是香港的,他就是在银行中放一些这样的警示语、标牌,这些东西可能印刷的很好,放在存款或者取款的单子旁边,用户随便拿过来一看增加一些防范意识。 主持人:这是观念预防,在这个案件当中如果说有一个保安在门口看到的话,我敢断言这两个歹徒绝对不敢如此大胆的行凶。 王:观念预防是必要的,保安的防范也是必要的,本案中犯罪分子就是通过了一米线,窥探到了用户的取款有多少钱才实施抢劫的,还有的地方是自动叫号,不排队,就是领号发号,这在国外是比较通行的。还有一种是银行应该承担起报案的责任,银行应该一套专门的报警系统,你这个报警系统不是专门针对我自己的金库,而且你应该是针对储户的。所以说我们这个技防和物防对银行来说一定要转变观念,不仅仅是防范你自己的金库,还要为用户服务。 主持人:刚才看到一个画面,有一个更加让我们感到寒心的,发生这个案件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周围没有人去救助,似乎也没有人报警,没有人采取任何必要的措施来去对这个事件当中发挥一些积极的作用,而是我们看到一个人抱着一个梯子出来,架了半天又回去了。 王:这个确实有点震撼心灵,可能是短短的几秒钟的一个录象,可能每个观众的心灵都在震撼,我们说我们的社会不仅要打击邪恶,而且要激发整个社会的正义,这是预防犯罪最关键的一个步骤。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说是什么呢?一定要挺身相救,能救到什么程度就救到什么程度,这是我们民族道德的一个标志,我们说怎么相救,我们提出了四种,一种如果说是我是一个身强力壮的男同志,如果我是警察,军人,完全可以跟犯罪分子斗争的话,我们就要把犯罪分子抓住,扭送到公安机关,因为这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他的职责,这是第一类人。第二类人,如果我是一个成年人,但是我的体力不够的话,我怎么办呢?应该斗智斗勇,协助被害人。 主持人:最起码可以帮助搀一下被害人,然后问一问他的情况,比如赶紧给他叫一辆救护车或者是拨打110报警,这都是力所能及的事情。 王:第三种情况就是紧急救助,抢救生命,也许我是一个老同志,也许我是一个女同志,但是像刚才那个场面,你应该出手相助,把人扶起来,把车子扶起来,问问哪儿伤了,最后一种,即使我是一个孩子,即使我是一个老人,我连出手相助的能力都没有,我可以报警,可以把犯罪分子的长相特征记录下来,将来为警方破案提供线索,不管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但是一颗正义的心和一颗爱心在社会中始终不能泯灭,人的能力有大小,但是在救助的方面可以力所能及的做一些你能做的一些事情。 主持人:非常感谢王教授,谢谢。针对银行储户的侵犯人身财产的犯罪,直接威胁到百姓的安全和社会的秩序,在有力打击这种犯罪的同时,也必须加强社会的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和意识,从这起案件,我们看到了一些启示,希望能给您以帮助。 相关专题:法治在线节目实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