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3次取消从业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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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07:30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对于超限超载登记超过3次者,由车籍所在地交通部门取消其经营性运输从业资格。记者昨天从株洲有关部门获悉,7月20日至明年2月28日为该市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阶段。 据了解,“治超”期间,株洲将对屡教不改者予以重罚。交通、公安部门将坚持卸载与处罚相结合,对于车辆首次超限超载且主动卸载的,以说服教育为主,不予罚款,不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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