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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痴呆老人养老院坠楼殒命案的启示(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05:25 新民周刊


危险,在通往厨房的要道上,空气开关的电线 就这么裸露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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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东楼的断臂老太也是近日骨折的




旧患未清生新患:通往三楼半平台与三楼无顶 的门,就这么敞开着.


  年轻的时候,我们都可以很向往地哼唱《让我们一起慢慢变老》,但是当“老”真的“将至”时,我们的哼唱就会跑调。

  朋友没有了,因为你没了权势;派对没有了,因为你没了魅力;子女也不见了,因为你不太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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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2亿,“一对夫妇赡养四老”的模式恰好和“四老宠一小”的现象一样十分常见,家庭赡养功能的日渐弱化,自然使“养老院养老”的观念被普遍接受,巨大的养老市场因此而形成,如上海这样的高度老龄化的城市,调查显示,有六分之一的老人想住养老院,但因容量所限而无法入住。

  于是,作为对公办养老院的补充,民办养老院纷纷崛起,近年来的床位在总养老床位中的比例已经从1997年的7.7%飙升到2003年的30%。

  但是隐患也随着床位的上升而上升,因为投资和管理上的诸多缺损,民办养老院的“先天不足”和“后天失调”现象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日前发生在上海市闸北区“田泽文华养老院”的痴呆老人殒命案即向人们敲响了警钟。

  “第10条规定”

  叶荷英老太今年78岁,于2004年5月12日与94岁的丈夫一起入住“田泽文华养老院”,她的女婿唐勇向我们介绍说,这家养老院至少在上海市闸北区很有知名度,丈母娘叶荷英因为痴呆曾经走失5天5夜,所以入住时还通过“关系”打了招呼才如愿,在收费标准上,“痴呆专护”的管理费是比较高的,但是也因为“关系”而得到优惠,定为“二级管理”,每月2800元,由一个24小时的护工监理,兼顾94岁老先生的起居,呈“夫妻合租”状态,一时倒也相安无事。

  进院两个月后的7月14日下午,叶老太突然从二楼坠下,送医院抢救不治,于翌日凌晨死亡。

  死亡者家属向新民周刊投诉。如同医院的死亡事件一般都算不上新闻一样,养老院老人的去世也往往是寻常之事,蹊跷的是,对这起意外的死亡事件,养老院始终不肯给出应有的解释,关于起因和过程,院方的解释都是云里雾里的闪烁其辞,“因果颠倒,逻辑混乱”,更蹊跷的是,院方至今未曾认定事故责任,事后也没有召开像样的事故分析会,甚至连事故现场也未经公安部门的认可而在事故发生的第二天就破坏了。

  7月22日,新民周刊和田泽文华养老院院长文传华通上了电话,电话里,文传华只是说,此事不谈,请找法院和律师。

  问题是,此事并未进入诉讼阶段,法院毫不知情,和法院谈什么呢?

  文传华的回答是:那我不管。我不谈,找律师吧!我们和家属签过“住养协议书”,按照其中乙方职责第10条规定,此事我们(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

  7月26日,也就是事发后的12天,我们来到了田泽文华养老院事故现场。

  好不容易避开门卫的阻挠后,我们发现养老院事实上处于“无主状态”——文院长说是挂盐水去了;周副院长“回老家”了;向老人们问起“7·14坠楼事件”,居然都惊恐地说“不知道”。

  办公室主任或者院长助理也不见踪影,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接待人员,说是护理部主任,姓王,虎着脸,既不说“恕不接待”,也不回答任何问题,似乎为了“铁的纪律”而咬紧牙关,低着头,一副准备接受“火刑”而不吐一字的圣女状。

  问急了(比如“你到底知道不知道7月14日你院有一个老太坠楼身亡?作为一个护理部主任怎么可能毫不知情?”之类),她干脆起身就走,硬把我们撇在了一楼办公室。

  如同闯入了一个失语的世界,没有人指点现场,也没有人介绍概况,我们甚至无法知道叶老太生前住哪个房间,无奈之下,我们请叶老太的家属速到现场。

  叶老太住西楼201房间,她的94岁的老伴张德胜还不知道她已去世,子女们瞒着他说,老太太跌断了腿,还在住院。

  201房外面是宽敞的过道厅,约有六七个老太在那里乘凉,我们上前打听叶老太怎么死的,居然都动作划一地对我们摇头,称,勿晓得。问叶老太生前是否痴呆,回答说,的确常常颠三倒四,说话“十三点兮兮”。

  幸好,叶老太的“24小时护理”杨某再也不能对我们说“勿晓得”了,勉强为我们介绍说,那天下午2点多,老太太洗过澡后,发现通往二楼平台的门开着,就走了过去,“我喊她,要她别走进去,她还是走了进去,只听扑通一声,她掉下去了……”。

  你是她的专门护理,应该随时监护她,事发前,你在干什么?

  “……我那时……”

  你有时间可以去拖住她吗?

  “……我那时在服侍老先生嘛……”

  你知道她痴呆吗?

  “知道。”

  那天,平台有没有上锁?

  “没有上锁。”

  按规定,平台平时该不该上锁?有没有专人负责?

  “不知道。”

  我们到达事故现场,发现通往平台的门上了两把锁。从玻璃门看出去,平台不大,三根低矮的电线桩周围毫无遮拦,交错的电线伸手可及,栏杆呈半包围状,叶老太就是从无栏杆处,一脚踏上简易棚顶而坠下去的。

  简易棚顶是什么材料做的?石棉瓦?还是纤维板,玻璃钢?由于现场已经被破坏(全部换上蓝色轻钢材料),我们无从得知。

  简易棚顶下是厨房,厨房的师傅告诉我们,只听砰一声大响,老太太双脚朝下跌在水泥地上,当场直叫痛!痛!

  老太的女儿正好来送饭菜,见状立即随救护车送往医院,养老院的管理人员和监护人员没有一人随车,一直到老太死亡也没有派员探视。

  老太太的儿子张浩明含着泪对记者说,前后10多个小时,妈妈是活活痛死的,临终一直叫着痛!痛!全身到处痛。死亡证书上写着:多发性骨折致死。

  母亲临终时,儿女们打电话给文院长,希望她尽快回来处理善后,文院长称正在四川,要下星期二(6天后)才能回来。

  翌日,叶老太子女再次致电文院长,要求她尽快回来,否则大家去四川“请”她,她这才答应17日返沪。

  据悉,7月间发生的老人伤残死亡事故在田泽文华养老院并非一起。

  事故发生后,院方均声称:根据他们的“住养协议书”,乙方职责第10条规定,院方可以不负担任何责任。

  第10条规定是这样写的——“住养人员住养期间,因病突然死亡或老人的家庭情绪因素等引起住养人员产生悲观厌世情绪,由住养人员自主行为引起的意外伤故,与甲方无关。”

  而被沪上律师界传为“霸王条款”的附加条款更是荒唐:“由于身体内在因素、肢体乏力容易导致跌倒,造成骨折或其他意外情况的,院方不负任何责任。”

  老人肢体“乏力”不仅是常见现象,而且还应该是院方收养时就可以预见的现象,一旦产生后果时,养老院怎么能说毫无干系呢。

  “好女儿”文传华

  国家规定,安全快报应该在24小时内上报。调查表明,叶老太殒命案发生后,田泽文华养老院迟迟没有向公安部门报案,家属称,事发第四天后,在反复催促院方报案不果的情况下,他们向上海市闸北公安分局报了案。

  接着,艰难的交涉开始了,被介绍材料称为“老人们的好女儿”的文传华,一开始就坚持“养老院没有一点责任”,对事由和责任能推卸的就推卸,能蒙则蒙,人称“蒙后省略”。

  问题是,人就是“坏”在养老院的,而且是痴呆,这一点养老院是怎么也绕不过去的。

  7月26日,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文传华院长和我们做了一番长谈,下面是录音整理——

  …………

  新民周刊:谈一些核心问题怎么样?出事的平台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平台?

  文传华:……他们(老人)平时可以上去晒晒衣服,做做操什么的……

  新民周刊:请正面回答我们,是不是划入正常的老人活动区域?上面有高压电线,而且多处没有栏杆。

  文传华:……正常的人可以上去嘛,高压线只要不碰……

  新民周刊:叶老太是不是正常的人?

  文传华:……她家属当初没有告诉我们她是痴呆,而且从协议上看,她是“二级护理”嘛,应该是正常人。

  新民周刊:好,我们找到了事件的焦点——叶老太到底是不是痴呆?入院有没有体检?您和她有没有直接接触?

  文传华:……她,既然是“二级护理”,不是专门护理,那就不是痴呆,应该为自己行为负责……

  新民周刊:那,她的家属为什么每个月为她交“专护费”?而且,家属在事情发生后,到闸北区民政局上访,负责接待的李副局长和赵科长亲口对家属说,您文院长最初去局里汇报时,承认叶老太是痴呆,这一点,家属有谈话录音,我们也听了录音。

  文传华:……专护费包括了对叶老太丈夫的护理,并不是老太一个人使用……

  新民周刊:那,您是不是对局里汇报时证实她是痴呆?

  文传华:(保持长久的沉默)

  新民周刊:我们还是想请您正面回答我们:她是不是痴呆?

  文传华:……这一点很重要吗?反正根据协议书,她是二级护理,是二级护理,就不是痴呆。

  新民周刊:这一点确实很重要。您先前说过,文本是你们双方出于优惠而变通的结果,我们要讨论的是,她实质上是不是痴呆?你们知不知道她痴呆?

  如果她是痴呆,那么坠楼就是你们监护失职。退一万步讲,即使她是正常人,你们也有责任,那就是把不该开放的平台开放了,那上面既有高压线,有的地段又没有栏杆,管理上漏洞很大。

  文传华:她(们)要上去,我们有什么办法?

  新民周刊:如果不是正常活动区,那你们应该上锁;如果划为正常活动区,那就问题更大,任何人一看都知道那地方危险,高压线低得小孩也能碰上。

  所以,还是请您回答我,那地方平时上不上锁?

  文传华:(没有回答)

  新民周刊:现在是否讨论第二个问题。事故发生后,你们院里开过事故分析会吗?

  文传华:该做的事,我们都做了。

  新民周刊:都具体做了哪些该做的事呢?能不能告诉我们?

  文传华:反正该做的,我们都做了。

  新民周刊:您,好像在“蒙”我们。假如事故分析会至今没有召开的话,那么就是该做的没有做。

  文传华:你们为什么盯住这一点?这很重要吗?我们为社会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你们为什么不关注?

  新民周刊:你们的确做过好事,但是出了事故,两者不能抵扣。至于为什么“盯住这一点”,的确很重要,这是因为第一,你们至今还不认定责任,责任不清,就性质不明,性质不明,就无法处理事故,这和运用交通法规处理交通事故同样道理;第二,事故不分析,责任不到位,教训就没法吸取,不吸取教训,怎么能保证你们养老院下次不再发生同样事故呢?老人们的安全怎么得到保证呢?

  文传华:(伤心痛哭)……你知道吗,我们办民营养老院的多么不容易!我白手起家,把老家的房卖了,一个人从江西到上海,吃的苦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没有钱,到处借,好不容易搞到现在的规模,现在住养人员有200多人,等于解决了200个家庭的困难,可是我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家,吃住都在养老院,睡在办公室,连个电风扇也没有!我这么苦,图个啥!我有心脏病,早搏,还日日夜夜地焦心,日夜睡不着,老担心出事……同样的事故,据我知道的,不知出了多多少少!你们怎么不管?

  新民周刊:正因为类似的问题具有普遍性,我们要唤起整个社会的关注。

  你们迟迟不肯认定责任,有时候还说一些推卸责任的话,是不是怕死难者家属在赔偿问题上敲诈你们?

  文传华:我们实在是没有钱!房租啊!水电煤啊!什么都要钱!什么民营养老院,“钱”景无限啊,这件事过去后我都想关了……

  新民周刊:据我们所知,家属无意敲诈你们,只要求认定责任和知道真相,只要求按国家规定赔偿。你们在沟通上有问题,相互戒心太重。

  养老业,的确“钱”景广阔

  事态目前仍呈胶着状态。

  7月27日,周刊记者采访了“田泽文华养老院”的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闸北区民政局。

  民政局的赵科长介绍说,“田泽文华养老院”是全市开办最早的民营养老院之一,多年来的确为社会养老业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政府也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历年来对他们的无偿投入(资金)已经达到90多万元,多年来的运行还算比较规范,但是这次事故发生,养老院还是有责任的,同时也暴露了民营养老院在管理上的诸多薄弱环节,我们民政局要做的工作有三个方面,一是继续协助办好民营养老院;二是要维护好老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召集全区民营养老院分析事故,从中吸取教训。

  在接待家属代表时,闸北区民政局李副局长表示:民营养老院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前景广阔,但是在成长的过程中,的确存在很多先前无法预见的问题,管理上的漏洞也很多,到底怎样纳入正规,怎样走通这条道路,是我们今后专题讨论的课题。

  “田泽文华养老院”近日的事故发生后,文传华院长说要走法律途径,但是她的责任仍然是不可避免的,毕竟,人是从她那里的平台上摔下来致死的,我们一定会妥善处理好这件事,同时还要通报全区,举一反三地检查全区养老院的安全隐患。

  民营养老业的前景到底如何呢?

  专家认为随着我国步入老年社会,巨大的养老需求市场已经客观形成,但养老产业的发展却相对滞后。目前社会游资很多,但许多正在寻求投资项目的人没有看到养老业的广阔“钱”景。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表明,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32亿,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近9000万,占总人口的6.96%,已经基本达到国际上一般认为的7%的老龄化标志线。专家预计,到21世纪中叶,全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约占人口比重的26.53%。然而目前我国养老服务机构所能容纳的人数却只占老年人口的0.8%,落后于发达国家3%的比例。

  这些数字反映了养老产业的广阔“钱”景,总是走在市场经济前沿的浙江人已经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点,开始在上海、杭州等大城市边缘地区兴起建设民营养老院热。宁波市奉化99老人乐园园长王雪飞说,她是1999年办起全市第一家民营养老院的,经过5年多的经营,养老院运转良好,报名入院的老人越来越多。为了适应需求,她于不久前投资1400万元建起了可入住300位老人的高档次的新乐园,并正在筹建投资3000万元、可入住1200名老人的公寓式新乐园二期。

  王雪飞说,养老服务是一个具有社会福利性的产业,国家有许多扶持政策,如在水电费、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投资养老业要把这些政策了解透、利用好。

  复旦大学教授李洁明则认为,上海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虽然在最近5年时间里规模扩大了10倍,目前已经占到全市养老机构的29%,成为上海养老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社会办与公办养老机构在体制机制、经营策略、资金来源、管理手段、设备条件、服务质量、负责程度、运作成本、社会地位、法律保障、风险承担、人员保障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既表明了社会办养老机构在经营上的一些困难,也蕴涵着社会办养老机构在经营上的一些优势,值得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田泽文华养老院”的殒命案看似个案,其实带有一定普遍性,民营养老院只有在发展中通过体制机制、经营策略、资金来源、管理手段、设备条件、服务质量、负责程度、运作成本、社会地位、法律保障、风险承担、人员保障的瓶颈口,才能有真正的广阔“钱”景。

  只有到那时,现代版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境界才离我们不远了。-

  撰稿/胡展奋(记者) 摄影/潘文龙(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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