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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丑闻揭开高校招生腐败的盖子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10:26 燕赵都市报

  日前,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林惠青就“北航高招丑闻”表态:对于招生乱收费,教育部的态度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违规的行政严厉处罚,违法的依法严厉制裁(详细报道见昨日本报10版、今日8版)。不难发现,教育部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再次指向高招违规收费。但笔者认为,高招过程中比违规收费更可怕的是:招生人员权力过大。

  招生人员在录取过程中自主权过大,是不争的事实。去年8月,媒体曝光海南大学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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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学院2002级美术系考生的头两名竟然几乎不会画画……该院美术系一位学生释疑:招生老师收了钱。

  在自主权可以蔑视程序的情况下,高招不出黑幕反是怪事。坊间流传着许多关于“招生老师”一手遮天的故事,北航高招丑闻当事人之一庞宏冰,能够“突破”程序规定,从北航拿到6名定向生的录取通知书,就是故事之一。

  在刚刚落幕的“第二届中外校长论坛”上,国外名校校长对中国的高考制度“垂涎不已”,原因就是全国统一高考客观、公平。统考对于高校而言,可以轻松获取录取依据;对于考生而言,可以获得一次公平竞争的机会。

  但如果了解了中国的高招,这些校长们恐怕要失望了——在客观的高考背后,藏着主观性很强的高招。而对于考生而言,高考只是开始,高招却是结局。

  笔者很难理解:我们既然选择全国统考这种完全客观的筛选方式,何以在最后一环——高招过程中,又授予招生人员如此大的自主权?如果高招不能摆脱主观色彩,高考体现出的客观、公正、公平岂不是自欺欺人?

  北航在公开招生事件进展时提到,已给相关考生寄去通知书。“相关考生”包括谁?报道说包括“李姓考生”。可是,“李姓考生”是否真正具备录取资格呢?北航当初确定招收“李姓考生”时,事件当事人之一高峰并未向北航提供“李先生”所在单位的推荐信,没有提供考生在某些方面如何优秀、值得增录的依据。也就是说,成绩低于录取线的“李姓考生”当初“获得”录取资格,从程序上并不合理。北航校长李未也承认:“这就是我们工作的失当”。

  但是,北航在“善后”时不问程序是否合理,而是默认了“既往决定”,不仅显得仓促,而且无法体现录取的公平、公正。通过这个看似很正常的“善后”,我们不难发现高招工作中“主观色彩”植根之深。

  不时曝出的作弊黑幕,并不能动摇公众对高考公平、公正的印象——因为高考是目前唯一可行的客观的评价方式。但是,一两次招生黑幕,可能就会让高招和高校长期背上“黑锅”——因为高招不客观、不透明。作者: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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