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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播报:12-4热线周末特别节目--法律帮助专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16:45 法制播报

  近日,法制播报播出《12-4热线周末特别节目--法律帮助专集》,以下是节目实录:

  主持人:你好,这里是蚁力神《法制播报》,欢迎收看今天的12·4热线周末版,首先是法条、法规的解读,然后是12-4热线反馈及个案分析,最后向大家介绍两个法律小常识。好,先来看看我们今天都为你准备了哪些具体内容。

  法条、法规

  案例:《伟哥,两元一粒》

  主持人:您听说过两块钱的“伟哥”吗?在老百姓眼里伟哥是一种药,是治疗男性性功能障碍的药。目前,在我们国家,伟哥还是一种处方药,也就是只有在正规的医院拿着医生开的处方才能购买,而且价值一直在百元以上。可是,在浙江省宁波的奉化,居然可以买到两元钱一颗的伟哥,您相信吗?

  解说:2004年4月20号,奉化市警方收到了一封群众的举报信,说有人正在某宾馆里交易假伟哥,警方及时出动,在现场查获了16000粒假伟哥。在警方的讯问下,犯罪嫌疑人陈仙明交代了自己制造假伟哥的过程。

  犯罪嫌疑人 陈仙明:今年3月中旬还是4月初我也搞不清楚了,他把设备拉过来,我找了一间房子,设备他来安装好,他带原料过来,东西都带过来,操作过程我不是太清楚,我只是在旁边看。

  解说:陈仙明所说的“他”名叫王位建,原来是奉化一家成人用品保健厂的业务员,2000年9月份,王位建从上海的一家旧货市场购买了5台制药机器,把自己的家变成了假冒“伟哥”的生产基地。2004年,出逃在外的王位建在广州市白云机场被警方当场抓获。

  犯罪嫌疑人 王位建:做这个技术性很强,我一点都不懂,我想自己摸索,自己把它搞出来,说实话,我最起码做了50次以上。

  解说:假“伟哥”的成本只需要一元钱,按照市场价出售却可以卖到120元,正是这高利润的诱惑使得王位建和陈仙明甘愿冒着巨大的风险生产假“伟哥”。那么他们的行为应当负怎样的法律责任呢?

  浙江无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童松青:从事药品生产,它必须经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你要取得这个批准文号才能生产,否则的话,你就是违反了药品管理法,而且也违反了《行政许可法》,严重的话还违反了我国的《刑法》。像这个制造假“伟哥”的案件,他这个数字这么大,他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生产假药罪,像他这个罪,根据我们国家刑法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提示: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相关链接:

  1、不久前,国产伟哥联盟成立联合股份公司,其公司运作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国产伟哥新药证书已经拿到,生产批证有望在本月内得到国家药监部门批复。

  2、从美国进口的药物“万络”连续服用18个月会增加病人患心血管病的几率,其研制商美国默沙东公司已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在全球范围内紧急召回,国内200万该药物使用者已陆续开始要求索赔。

  资讯:

  《2004年司法考试与以往不同》

  主持人:2004年的国家司法统一考试不久前已经落下了帷幕。从2002年3月起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司法考试以来,已累计有七十余万人次报名参加了这项职业资格考试。今年的考试与以往相比,从三个方面发生了变化。

  解说:日前,记者从司法部了解到2004年全国共有195000多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考生有16230人,比去年增加了863人。

  解说:那么,今年的司法考试和以往有什么不同呢?为此我们采访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杜国兴同志。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 司长 杜国兴:一个实际上是调整了试卷的分值和试题的题型结构,从原来的每张试卷100分,到现在调整到每张试卷150分,总分从原来的400分调整到了总分600分,第二个改变就是说是在试题考试结束以后,对试题和试题的参考答案确立了一个叫试题的参考答案一议制度,也就是说在考试结束以后,司法部将公布试题试卷和参考答案,然后由考生和社会各界对试题和答案提出意见,司法部将根据各位提出的意见对试题进行重新论证,然后再根据专家论证的意见进行试卷的评判。第三个是今年根据CAPE的安排,今年首次允许港澳居民参加内地的司法考试。

  12·4热线反馈

  主持人:这里是蚁力神《法制播报》,欢迎继续收看我们的12·4热线反馈:

  热线电话:

  (广州)这起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观众:我弟弟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应该是由对方承担,因为对方是越中心单实线并超速行使,对方是不是应该负全责并赔偿我们呢?

  主持人解答:这位打来电话的观众朋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由交警部门做出的,双方都有错的话根据双方过错百分比追认。不论对方是负全责还是负部分责任,您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相应的损失。一般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是先由交警部门做出责任认定书,根据这个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会组织调解;若双方在交警部门调解不成,可在交警部门做出调解终结书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持人:我们都知道现在流行贷款买房贷款买车,可你听说过有贷款离婚的吗?前不久,河北省石家庄一名董先生给我们来信表达了他想“按揭离婚”的心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董先生和妻子结婚后感情出现裂痕,原因是妻子经常对董先生施暴,所以董提出离婚,但妻子以董先生欠自己父母的钱为由拒绝离婚。董先生说自己一共欠了她父母5000元,希望能够有好心人资助他还债并顺利离婚,他会以每月500元的数额连本带息进行还款。但是专家认为离婚与债务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两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所以董先生完全可以堂堂正正地向法院提出申请离婚。

  短信咨询:我的网络使用费该不该交?

  主持人:手机尾号为0425的湖南朋友发来短信说,前不久整顿网吧,他的网吧因超时营业被责令整顿,当时电信部门在未通知他的情况下,切断了他的信号。三个月后网吧整顿通过,电信部门还是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开通了他的信号,并要求他补交整顿期内三个月的网络使用费,理由是他没有申请停机。现在,这位湖南朋友问自己是不是要按照电信部门的规定上缴网络使用费?

  北京市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玉熹:电信部门给他停掉网络信号,没有告知他,后来又开通这个网络信号也没有经过他的同意都是电信部门单方的行为,即使他的网吧是在整顿期间,这个整顿只是对他行政上治理的一个措施,并不是影响他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电信部门和网吧业主之间也是一种民事的合同关系,他没有接受这种服务,他就有拒绝付费的权利。

  个案解析:《传销?诈骗?》

  主持人:前不久,广州发生了一起涉案金额近千万的诈骗案,为首的几个人利用法律的手段,给自己披上了一层合法的外衣。他们是如何行骗,又是如何被拆穿的呢?下面就是记者调查的情况。

  解说:9月份的一天,《法制播报》广州记者站收到一封观众来信,信中反映有人利用招工的方式骗取钱款,而当地公安却迟迟不立案受理投诉。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找到了来信投诉的这几名受害观众。

  受害人:用招聘的形式诱骗应聘者买单,是一种骗人的行为,市政府已经责令他退款给受害者,他现在也在准备钱,事过2个月以后还没退,很多同志打电话给他,他连电话都不接。

  受害人:他们本人都承认是诈骗,但公安说工商取证,然后工商移交给他们。我们现在不知道该向谁投诉,向谁去报案,向谁去争一个受害者的权益。

  解说:封女士是新疆人,其他几位受害人也都是来自各地的退休、下岗职工,他们抱着希望来到广州谋发展,没想到刚到这个城市,就成为一个合同诈骗案的受害者,不但自己多年的积蓄一分不剩,甚至还背了一身的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了说清事情的经过,他们特地拿出一张光盘和一些宣传资料给记者看。

  解说:原来,他们每个人都看到这些宣传材料之后,深受感染,决定投身到这个能够快速获利的宏伟事业当中去的。

  受害人:他说要建酒厂,建70亩地,投资3个亿,首期投5000万,当年投产当年见效。

  受害人 封永玲:这个是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参观这个酒厂。

  解说:封女士他们所说的酒厂,是一家名叫广东豪夫曼的酒业公司开办的。从去年10月以来,这个公司在《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和《广州青年报(前程招聘)》等报纸上刊登了这样一条诱人的招聘启示,让封女士这些寻求再就业的下岗职工们眼前一亮。

  解说:招聘的职位有行政经理、业务经理、行政主管、业务主管等,年龄从26岁到55岁,不限学历(或中专、大专以上)。下岗职工优先。

  受害人 封永玲:下岗职工优先,女性优先,年龄又没有限制,所有的下岗女性职工而且老年人都愿意去,但是他的就业职位又相当高 ,比方说行政经理、业务经理、行政助理,最低也是文员,这样的职位是相当不错的。他说我们是从150个电话中选出来的,80个面试者中选出来的,我们这15个人接受培训。

  解说:在接下来的培训过程中,他们会要求每个新加入的员工花费2到3万元购买一份标记为“龙眼鲜果购销合同”的农业订单,同时签定劳务合同进入公司试用,如果在试用期内完成公司的销售指标,公司就会正式录用。

  受害人 封永玲:他们给我们许诺每满3万,最低基数2万到3万,赠送一亩土地而且受益31年,你三年还本之后,31年每年反馈受益部分,一份就是5000,每年受益相当不错。

  解说:面对这么优厚的回报,封女士和其他几名幕名而来的应聘者都动心了。在经过仔细的研究之后,他们和这家公司签定了劳务合同,并购买了2到3万元不等的农业定单。然而接下来的情况,却不像当初想象的那么美妙。

  受害人 封永玲:招大概3批培训,培训目的就是买单,买单以后只要你推销不了这个东西,推销不了就是业绩完不成,那你就走吧。事实上一个月试用期都过去了,这些人都被他消化掉了,他制造的陷阱是他们都做不下去的他不断地招人,不断地走,这种流动是不正常的。

  解说: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购买的产品根本卖不出去,应聘者不断被迫离开这个公司。在每个签约者心中,喜悦的心情荡然无存,噩梦开始跟随而至。

  受害人 封永玲:我打电话到化州市林业局问了林权证上的事,他的林权证上特别注明了一条,依合同使用性质一样,你交租金,那么果园和土地都给你使用,如果不交租金就收回了,所以那个林权证自始至终都是假的,其实就是废纸一张按照赠与合同的要求,自己的产业才可以赠给别人,这不是他的产业,赠送就是没有意义的。这个合同就是假的这个执照 ,据我们了解没有年检。

  解说:经过各方面的了解调查后,令封女士等人得知,广东豪夫曼酒业有限公司拥有的3.2万亩世界上最大的果园纯属虚构。为了达到诈骗的目的,梁汝棠与他的同伙们只向当地的农民租用了少许土地,并利用租来的土地向应聘者们及老年人行骗。但当他们试图要求退款时,却遭到了公司董事长梁汝棠的百般推脱。

  解说:当事人电话追问广州豪夫曼酒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汝棠什么时候退款时,梁挂掉电话,再打不接。

  受害人 封永玲:他们也说了,合同订的是3年5年,如果没到就是违约,要扣钱,严格说是不退的,我们有两个同志是退了合同的,一个扣了40%,有一个投资6万,退钱的时候退了4万8,扣了20%。

  解说:为了了解广州豪夫曼酒业有限公司的真实情况,我们的记者专程赶到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的豪夫曼酒业总部,这是一间面积不大的公司,五、六个工作人员正在搬运几箱酒,见到记者到来,所有人都感到惊慌,在明白记者的来意后,他们声称懂事长梁汝棠不在,不能接受正式采访。

  广州豪夫曼酒业有限公司员工:我们的地是承包的,租来的地怎么给他们使用呢?不是给他们使用,他们又不可以耕种,又不可以怎么地,只不过作为他们买我们龙眼酒或龙眼什么的,把龙眼拿来我们代他们加工,刚才我们两位副总不是说了,下面有点违规,通过招工其实又没有安排什么工作,他们就对这些有气,其实也就是我们那份合同本身就是合法的,本身我们每年分红,今年已经分红了,下个月又准备分红了我在合同上特别注意,但他们的伪装相当好,我没有识破。

  解说:那么,这份合同到底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封女士她们受到经济损失的事,是否可以认定为诈骗?对方公司所提到的合同违约的理由是否成立呢?为了了解事实真相,我们听听专家的看法。

  专家:这个案件完全符合刑法第224条规定的合同诈骗,按照合同诈骗,它表面上来看,在签定的时候,诈骗者摆出很多很多现象,很想履行这个合同,但实质上呢,他从骨子里面就没想要履行合同,而且他没有能力履行合同。

  解说:在专家们看来,这个广州豪夫曼酒业有限公司既没有酒业专营的许可资格,又没有酒类制造能力,因此,他的很多信息都是虚假的。但由于他的诈骗手段披上了法律的外衣,存在一定的欺骗性,所以,普通公民很难识破他的骗局。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王雨本:从案例上来看,这个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解说:原来,这个公司为了牟取暴利,以高达38%的分成在广州各区办了9家分公司。并以8%的提成重奖成功介绍人。由于他们将目标瞄准那些识别能力差的老年人和年龄偏大、难就业却又急于就业的下岗职工,他们抓住他们的心理特点进行诈骗活动。由于他们的犯罪手段非常隐蔽,短时间内竟有近300人上当受骗,被骗财产数近千万元。

  专家:合同诈骗与一般的诈骗不同在于,合同诈骗是利用合同这种合法形式,而从骨子里面来说呢,他又是不想履行合同的,这个合同诈骗和以前合同诈骗不一样,他的诈骗手段是一种全新的犯罪模式,全新之处在于他借鉴了传销的手段。

  解说:对于当地公安机关为什么迟迟不受理这个案件当事人的投诉,专家也做了法律上的解释。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 王雨本:因为经济纠纷实际上是民事纠纷,公安局是不能介入的,只有工商局做出了认定某公司经营涉及非法手段时,公安机关才能调查了解。

  主持人:据记者得到的最新消息,目前广州市天河区公安分局已经正式立案调查这起传销诈骗案,由公安和工商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正在对广州豪夫曼酒业有限公司进行彻底调查,我们栏目也将继续关注此事的最新进展。

  法律小常识

  小片1《渔船报废之后》

  主持人: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对于靠海吃饭的渔民来说,渔船可以说就是他们的命根子。前段时间,江苏省海门市的渔民潘友田打来电话说,他在经济窘迫的情况下想按照国家的政策报废渔船,可是却发现使用了将近两年的渔船并不属于自己,这是怎么回事呢?

  解说:2002年9月,潘友田买下了村里的一条渔船,告别了为人打工的日子,可是没多久他就发现,自己靠打鱼发财的梦想很难实现。

  江苏省海门市东灶港渔民 潘友田:由于船漏,海上资源少,我亏损不起,小孩要上学,我的资金都在船上了,网具机器的维修,资金周转不过来了,我想报废。

  解说:潘友田说,根据海门市的规定,渔船报废截止日期是2004年4月5号。如果这次申请报废不成,他就将损失十万元的报废补偿金。左思右想之后,他怀着试试看的心情,找到村书记,跟村书记说自己想要报废渔船。

  江苏省海门市东灶港渔民 潘友田:村书记却说,你只有一条船的权利,证件证书是村里的,你回去看看我们当时的协议。就这样,他不同意我报废。

  解说:回到家,潘友田翻出了自己与村里签订的渔船买卖协议,上面注明“甲方捕捞指标和随船所有证书不在转让范围,属村所有”。这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潘友田使用了三年多的渔船竟然不属于他吗?对此,代表海门市东灶港镇港闸村村民委员会与潘友田签订协议书的村书记周瑜是这样解释的。

  江苏省海门市东灶港镇港闸村村书记 周瑜:也许是有什么笔误的事。凭良心说,一句话,是一个村级班子。本身水平也比较有限。而且我们不是从事好象在搞法律文书、律师方面的事的,对吧。

  解说:村书记对这件事的解释就是“笔误”和“水平有限”。文化程度不高的老潘当初也没有对此深究。现在他可是尝到苦头了。那么,对于潘友田来说,现在还能够采取什么补救措施呢?

  李波 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那么法律规定对于有重大误解或者是可撤消的合同,他(主张人)的权利是一年,他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撤消这份合同或者变更这份合同。但是这一年的时间潘友田也错过了,从法律上来讲,他没有任何补救措施。

  常识1:

  1、签订购买合同时,注意把所有权的归属界定下来,同时对合同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

  2、变更或撤消合同不要错过一年的时效。

  小片2:《垃圾起事端》

  主持人:我们常说远亲不如近邻,可有时候近邻也有不如远亲的。不久前,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的蔡宗亮就给我们写信诉说了他遇到的一件烦心事,说是因为一堆垃圾,他的母亲被邻居殴打致死,更让他生气的是,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

  解说:2004年10月份,我们的记者来到蔡宗亮所居住的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见面后,他向我们讲述了2004年8月16号发生的事情。那天晚上7点左右,蔡宗亮把自家的垃圾扔到市场的垃圾堆放处,家住在垃圾点附近的李楚宏的妻子看到就跑出来制止。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居民 蔡宗亮:她就不同意我放了,她就骂我,她叫我你要拿回来,我不同意,她就走近就将垃圾倒到我家门口。

  解说:蔡宗亮说,本来市场的这个位置就是用来堆放垃圾的,李家的干涉完全没有道理。于是,他又把垃圾放回垃圾堆放处。为此,李家很是恼火。于是,李楚宏的儿子李晓锋就带着十多个人闯进门来。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居民 蔡宗亮:我的母亲在那边就给他打倒了。用手打这个两边,我的母亲就这样倒下来了。

  解说:蔡宗亮说,他91岁的老母亲当时被打得小便失禁。看到这种情况,打人者才住了手,蔡家人马上把老太太送到医院抢救。这时,闻讯赶来的当地保安把李晓锋等人带到保安队问话,结果没说几句话,又有两个保安被打。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保安队保安:当时被他(李晓锋)打了,打到胸部和背部。

  解说:蔡宗亮说,保安人员随即向峡山镇派出所报了案,可是,派出所只是对指使打人的李楚宏留置了一会就把他放回家了。被送去医院接受治疗后,蔡母的病情没有一丝好转,2004年10月2号,老人在医院去世。蔡家人说,在这将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不断找到峡山镇派出所,询问案子的处理结果,可是派出所方面始终没有给出任何答复。

  蔡宗亮的儿子:报案的时候,当时有,有报案。

  记者:派出所那边怎么说的?

  蔡宗亮的儿子:一直没有答复,每次去找他(们),他(们)老是各种理由去推辞,事情就是拖了四十八天没有处理。

  解说:据蔡家人讲,为了保存证据,老太太的尸体到现在还被冷冻在殡仪馆里。给老人治病花去了几万块钱,而且现在每天还要负担160块钱的尸体冷冻费,这对于蔡家来说也是很大的一笔负担。如果事情真的像蔡家人所说的那样,当地派出所和公安机关为什么不对打人的李家父子进行处理呢?采访的当天下午,我们来到峡山镇派出所的上级单位汕头市潮南区公安分局对案情做进一步的了解。

  记者:我们想知道这个案子,在派出所有没有立案?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公安局 潘局长:立案有。

  记者:立的什么案?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公安局 潘局长:肯定有,肯定有立案,然后如果这个案件派出所如果办的程度不行,我准备派几个人专门去办这个案子。

  解说:如果说已经立案两三个月,报案人还没有收到立案通知书的话,这事是不是就有点奇怪了?好在潘局长已经口头承诺要认真调查处理这件事。

  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居民 蔡宗亮:要求对这个案件(公正)处理,应该还社会一个公道,赔偿我母亲的生命,赔偿我的一切的损失。

  蔡宗亮的儿子:就是想派出所还有有关部门,就是把这个事情处理好,使老人能够入土为安。

  主持人:一堆垃圾让蔡家人在两个月中经历了人生的悲欢离合,我们也能理解他们一家人现在的心情,但是从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这起事件呢?来听听律师的说法。

  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赵天庆:首先第一个,是不是一个刑事案件,还是一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调整的一个民事案件,要根据法医最后的法医鉴定来确定。如果简单地就是一个形成治安管理处罚条理行政案件,那么当事人的这种邻里纠纷,那就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去处理。如果是刑事案件,那公安机关应该立案侦察。在案件的处理过程当中,每一步都应该有当事人的说话笔录啊,这一系列的都应该是完整的,有一个完整的书面材料,这个就是即便在这个刑事案件过程中或者是治安管理案件过程中也应当是这样的。

  常识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主持人:看完了这期节目,不知道对您是否有所帮助,如果您身边有什么疑难的法律问题请和我们联系,如果您有什么好的建议也可以同我们联系,寻求法律援助,提供新闻线索,您可以拨打我们的热线电话010-84720124,也可以发送短信124到9688,我们将及时进行解答!如想了解节目更多内容,请登陆新浪网新闻中心《法制播报》专题。我们还将针对每期12·4周末版节目的内容给观众朋友留下一道选择题,答对的观众将获得我们送出的一份精美礼品。

  选择题:

  2004年全国司法统一考试把每门考试科目的总分由原来的100分改为现在的:

  A、120分 B、150分 C、180分

  《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法制播报》 电视节目全国播出网

  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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