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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存放车库被毁 物业与施工方谁来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0:58 法制播报

  主持人:现在有车的人是越来越多了,停车也就成了问题。没车位的为车位发愁,有车位的为收费发愁。不过,家住北京市崇文区金鱼池小区的朱先生就幸运多了,他住的小区不仅有足够的地下停车位,而且暂时还不收费。地下车库里有物业人员看管,朱先生自从将自己的面包车放了进去,就没有再去多看一眼。然而好景不长,等他再去看的时候,那车,可就不像是车了。

  解说:2004年8月份的一天,朱先生的面包车到了验车期,来到车库之后,朱先生被眼前看到的景象惊呆了。

  朱光君:我奔车一看,玻璃没了,当时挺惊,就看里面 一看里面就是这种情况。

  解说:朱先生这车可被毁得真够惨,简直可以用面目全非来形容。好端端的一辆面包车在车库里变成了一堆废铁。被砸个稀烂不说,车里的备胎、电瓶、工具箱还有音响,凡是能摘下来拿走的东西,一样都没剩。

  朱先生母亲:原来值钱不值钱他是一个完整的车,现在你弄个车皮往那一搁,我们多窝心呀。

  解说:朱先生说,自己家的车是去年3月份应物业的要求停在小区地下车库的。于是他就非常放心地让这辆面包车在车库待了五个月,直到去年8月份面包车变成废铁摆在面前,朱先生赶忙去找物业公司讨说法。

  朱光君:物业说联系一个管车库的负责人,这人跟我一块儿来,来看了以后,他说这种情况我也没办法,这么让我报警。

  解说:朱先生觉得物业方面说得有道理,当即就报了警。在警察的调查下,这辆面包车如何会遭此劫难也有了答案。

  朱光君:当时也问了这的工人,保安都问了,保安就说是这个工人在施工期间,没事就在车上坐着,跟(车上)睡觉,保安问他谁的车,他们说不知道没人要。

  解说:虽然事情问出了眉目,但是朱先生说,报警之后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

  朱光君:分局的人说,我们只管抓人,只管破案,经济上的我们管不了,经济上你还得找施工方。

  解说:据朱先生说,负责这个地下车库施工的是北京住总集团第六分公司。于是他和家人就开始通过物业与该公司联系,该公司也承认确实是自己的工人把朱先生的车毁了。朱先生觉得,事情发生在小区的车库里,施工方也承认了工人的过错,他们就应该给予自己赔偿。但让朱先生和家人没想到的是,一直到今天,赔偿事还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

  朱先生母亲:当时(物业)就当着我打电话,告诉我们头说了见不着他那边。

  朱光君:“住六”他们负责人,拿主意的老不在,老找不着,您一天找不着,两天找不着,现在快5个月还找不着。

  朱先生母亲:什么样的领导这么难见呀。

  解说:在朱先生的不断催促下,住总集团第六分公司的一位负责人终于和朱先生见了一面。但结果却让人哭笑不得。

  朱光君:负责人就这么说,工人就是工人,干活拿钱,我说干活拿钱你也不能砸我车呀,他说我没让人砸,你有事找他,我说我上哪找你的工人去,你有没有约束力,你的工人,说白了,今天是砸车,下回杀人也行,抢劫也行,你们也不管,没这个道理。

  解决:朱先生在施工方碰了钉子,到了物业那里,物业的也没给好脸。物业认为,车库要装修的消息他们已经贴出告示要求车主把车开走,如果再出现什么意外他们不负责任。朱先生正是因为没有看见告示,所以没能及时把车开走。

  朱光君:如果真碍事,你通知不到我,你可以挪,挪的话,现在你能把我车从这挪到那,这点也有30米,你能这么挪,你没必要砸我车,砸我车你也没必要拿我里边东西。

  解说:在采访中,朱先生告诉我们。物业和施工方因为经济原因互相推脱他可以理解。但是自己报了案,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答复,实在想不通。于是我们一起拨通了派出所的电话。

  朱光君:今年(2004)8月报了一回110 我车被砸被盗,我想问问进展怎么样?

  民警:谁处理的?

  朱光君:徐光辉。

  民警:不在,晚上打。

  朱光君:刚才打电话说开会呢。

  民警:对。

  朱光君:现在呢?

  民警:现在也是。

  朱光君:什么时候开完?

  民警:不知道,要不你晚上打。

  朱光君:大概齐呢?

  民警:不知道,领导开会,你领导开会你也说不好,是不?

  解说:随后,朱先生又给物业方面的负责人打了电话

  朱光君:我车的事,我问您怎么着了。

  物业负责人:干脆你告吧。

  朱光君:别老让我告呀,咱物业不能想办法。

  物业负责人:我没什么辙了。

  朱光君:你不告诉我等你信,你给我找(住六)吗?

  物业负责人:你说的人家给不了。

  朱光君:怎么给不了,你甭给我钱,给我修就行。

  物业负责人:那有什么凭据,给你修成什么样呀。

  解说:虽然打了一圈电话也没能得到满意的答复,不过从物业的话中朱先生仿佛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干脆就去告,通过诉讼来要回损失。但就在告与不告之间,朱先生一家算了一笔这样的帐。

  朱先生母亲:请律师要律师费,告状要告状费,起码当时我们就得那六、七千。

  朱光君:我胜的话,法院判对方赔偿,我也是按车赔偿我,毁成这样,全修了下来的话,一万块左右全修下来,他不可能赔偿我律师费什么的。

  解说:朱先生的面包车确实值不了太多钱,核算一下,这量旧面包车也就值个几千块钱。为它去打个官司,也确实不划算。现在住总集团第六分工司的负责人根本不露面;物业方面也在推脱;报了案又迟迟得不到答复。朱先生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主持人:五个月的时间,朱先生的车依旧破破烂烂地停在地下车库里,确切的说这辆车已经成了一堆废铁。那么这件事物业公司应该付有什么样的责任?朱先生的损失又该由谁来承担呢?为此我们特地为朱先生咨询了法律专家。

  解说:据朱先生讲:当初是物业公司让自己把面包车停在了小区的地下车库里,虽然物业公司没有收取单独的存车费,但是朱先生已经缴纳了物业管理费。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是否应该对车辆的损失承担责任呢?

  法律专家:我觉得这个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应该更大一些,就是地下停车场的启用是物业公司直接开始启用的,只是尚没有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甚至可能不再收取停车管理费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包括保安在内,他应当有这个保障这个所有停在地下的车辆的安全的这种义务。

  解说:朱先生的车在车库里停放了5个月,住总集团第六分公司找来施工方对车库进行装修,期间发生了朱先生的车被砸成了烂铁的事情。现在朱先生已经向警方报了案,这样一来,朱先生便产生了到底是向物业公司进行索赔,还是需要等待警方破案之后向肇事方索赔的困惑。

  法律专家:那么他,这个业主可以依照这样的一条原则,就是在一个既有违约又有侵权的时候,他可以选择一个法律关系,选择一个赔偿人进行这个请求。

  解说:巧合的事是朱先生以前也曾经从事过车库装修的工作,根据他的经验,物业公司应该积极保护车主的利益。

  法律专家:物业要对业主负责,对车主负责,我在别处施工也一样,肯定人家就是说是物业的话,肯定要去负责这个人家车主,那他们负责的话,他肯定,他不是说他造成的,他肯定要去找施工方,施工方的话,毁坏东西的话肯定要施工方赔。

  主持人:法律专家提出,从某种角度上说,物业和小区居民的利益是相同的,协商解决是最实际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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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sina.com.cn/c/2004-08-26/100441425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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