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政府称授予金有树烈士一说纯属臆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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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16日07:5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李增勇)昨天,有媒体报道称:“该县将进一步核实金有树见义勇为的事实,欲上报授予金‘烈士’称号。”昨日,开县政府办副主任胡拥中澄清称:“决定授予‘烈士’一说纯属臆造。” 2004年10月23日上午9点左右,一辆载有制造鞭炮原料的货车行驶至开县丰乐镇乌杨村2社小垭口路段时,车载物突然自燃,浓浓的黑烟致使迎面驶来的中巴车(渝AN1144)慌
今年2月,金在西南医院被确诊为肺癌晚期,并实施了左肺切除手术,因经济困难向开县政府写信求助。2月21日,开县政府接到求助信之后,马上派人调查核实情况。3月9日,县政府决定对金进行救助。3月10日上午,金不幸去世。 胡拥中称,3月9日,县长召开会议决定解决金的所有医疗费用,并发动党员群众帮助其搞好春耕生产。金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肯定和赞扬,但并没有讨论授予金“烈士”称号一事。 又讯昨日下午,开县民政局将62900元钱送到了金有树家属手中,兑现了政府所作的“全部解决金有树医疗费用”的承诺。 3月14日,金的家属将总计为61980元的医疗单据交到了县民政局。经民政局审核,按照有关医疗报销规定给予解决52400元,同时筹集捐款10500元,共计62900元。 金的71岁老母亲曾光玉接过民政局递过的现金泣不成声:“有树死的时候嘱咐军娃好好打工还债,多谢政府,要不然娃娃要还好久哟!”金的儿子金军表示,先用这些钱把欠债还完,自己也要以父亲为榜样做好事。 相关专题:救19名落水者的重庆农民染病去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