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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族3分钟谈一场恋爱 一个礼拜便可结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02:01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闪婚”是什么?是闪电般的婚姻“快餐”!

  对于“闪婚族”而言,5秒钟足以爱上一个人,3分钟能谈一场恋爱,一个礼拜便能踏上“红地毯”……这种都市情感“快餐”已在长沙悄然出现。这几日,记者通过调查发现,长沙“闪婚族”人数逐年增加,他们到底是些什么人,“闪婚”出于何种心理,婚后情况如何,市民专家又怎样看待呢?

  现状调查

  长沙“闪婚族”如何“闪”

  一见钟情闪电结婚

  昨日,长沙市河西溁湾镇一家婚姻介绍所的崔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们介绍“对象”的成功率一般有“40%”。

  崔女士举了自己身边的实例。她告诉记者,自己原先退休在家,看着年纪已不小的女儿对婚姻大事无动于衷,心里着急得不得了,便将女儿的资料送到婚介所征友,谁知女儿经婚介所“牵线”,第一次与对方见面就谈出了“感觉”,双方经过几次约会,最终确认了恋爱关系,一个多月后双方就打了结婚证。婚后女儿辞了工作,和丈夫一起在河东做生意。“我认为女儿并非视婚姻为儿戏,而是理解了婚姻的实质。”

  后来,崔女士到婚介所工作,如今成为红娘的她已经帮助八九对年轻人走上了“红地毯”。甚至还有一对双方离异的男女,经过几天的短暂接触,“感觉”不错,就很快领取了结婚证,似乎验证了那句名言“缘分来了,挡也挡不住”。

  今年五一期间,任职长沙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陈先生参加了“常德壶瓶山五日游”,期间认识了刚毕业的湖南大学法学专业的李小姐,两人一见如故,感情急剧升温,回长沙后便订婚了。

  摆清条件稳重求“实”

  采访期间,一名黄女士给婚介所打来“征婚”电话。她说自己40多岁,是河西某医院外科医生,一年前离异,小孩和房子归男方所有,想找一位有经济基础,有房有车的男士,并希望和对方共同生育孩子。“我年龄大了,可不能一个人供楼、买车了,没那么多时间,也不想那么累!只要符合这些条件,我可以马上和他结婚。”黄女士颇为实在地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心灵空虚“伪爱”入侵

  从四川雅安来长沙打工的24岁女孩高利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婚姻故事。

  一年前,小高在成都茶楼当服务员,后来结识了一名网友——长沙某大学学生,两人电话频繁联系,三个月后小高来长,两人迅速同居。可不久,小高因做导游必须经常出差,两人恋情逐渐转淡,小高的男友又结识了新女友,而小高因失恋陷入了情感匮乏期。正当此时,小高公司的一名男子向其抛出“绣球”,寂寞的小高以开始一段新恋情疗伤,两人交往一个月后便领取了结婚证。

  “我一个女孩子在外面闯荡不容易,很想有个喜欢自己的人陪着走过这段艰难的岁月。”小高如此解释自己的婚姻选择。

   “闪婚”析因

  只为节省“爱情成本”?

  “闪婚”因何有如此魅力?长沙理工大学中文系主任成松柳教授认为,如今社会处于转型期,受西方文化影响,人们思想较过去开放,且因生活节奏快,人们各方面都讲求速成。另外,个性化的时代也强化了个人“跟着感觉走”的意识。

  几年前,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心理学家发布过一项有趣的研究报告,称多数青年男女第一次约会的印象将决定他们是否“有缘”。研究发现,大多数约会者说他们在一见面的几秒钟里,就作出了是否和对方继续交往的决定。

  湖南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贺教授认为,目前社会发展速度加快,竞争愈加激烈,人们承受的压力也随之增加,不少人提出“先成家后立业”,所以“闪婚”也随之出现。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赞成“闪婚”的人或“闪婚族”男女中,不乏为获取“绿卡”、“房子”等利益而速配的人。其中长沙市中山路一家婚介所的易经理说,有些征婚者甚至提出“只要对方在机关单位任职或是公司老总,就可马上结婚”。

   “闪婚”感言 相“爱”容易相处难

  “闪婚族”的婚后生活能否靠“一见钟情”或利益结合而维持长久?

  已经“闪婚”的高利说不能忍受老公四处“瞄”漂亮女孩的举动,双方经常为此发生口角,“我真后悔当初一时冲动,早知道他这样花心,我根本不会和他在一起”。

  住在长沙市西长街落棚桥的雷明先生说,自己经常在住家附近的理发店理发,喜欢上了店里的一名服务员,2个月的爱情“攻势”后,两人迅速结婚。“谈恋爱时,她很注意打扮,现在却一点也不讲究,还没有好的卫生习惯。现在我妈妈经常和她吵吵闹闹,搞得我不好做人。”

  “我原想先结婚再慢慢培养感情,可他发了财就要离婚!”现在婚介所征婚的张女士说,以前的丈夫是建筑工地的包工头,两人经熟人介绍认识,自己原本以为找到了“靠山”而迅速结婚,但丈夫赚了钱就花天酒地,自己虽一忍再忍,丈夫最终还是提出了离婚。

  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获悉,2004年来此登记结婚的人比往年明显增多,全年约有4700多对新人领了证。而芙蓉区、开福区、雨花区、天心区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的一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9月底,2004年各区注册离婚的对数已接近或超出了2003年离婚的总对数。离婚者主要年龄阶段集中在30到40岁。其中芙蓉区离婚者为800对,超过2003年的600对;开福区离婚者为780对,接近2003年的800对;雨花区的离婚者为780对,超过2003年的770对。这其中不乏“闪婚族”。

   各方评说

  【律师】

  比非法同居严肃

  湖南唯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依民认为,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相对于未婚同居,“闪婚”可以说是对婚姻采取了负责任的态度,“闪婚族”自愿接受来自社会的约束力,承担义务,比非法同居等行为要严肃得多。

  【民政部门】

  婚姻大事应该慎重

  长沙市民政局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认为,结婚快慢是个人的选择问题,别人不应强行干涉,但对于婚姻大事,还是应该采取更加慎重的态度。

  【社会学家】

  婚姻不能太功利

  成松柳教授认为,“闪婚”现象是社会多元化的体现,如果双方能比较理智地,在逐步了解对方后,确认能一起适应未来的生活而踏上“红地毯”,那就应该得到大家的祝福。但如果将婚姻建立在物质、名利等基础上,婚姻的爱情本质就完全物化变质了,其存在更像是一种利益的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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