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包头雄狮化工员工中毒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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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0日15:05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杨雨超 刘欣荣)日前,一起关于包头市雄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原土默特右旗化肥厂)发生“3·29”中毒死亡事故后,事发车间——造气车间仍存在安全隐患的投诉置于记者案头,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3·29”中毒死亡事故
3月29日凌晨2时,包头市雄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雄狮化工)造气车间造气操作工接班后,吊煤工魏金生逐台给炉加煤,在给3号炉加煤时,吊煤斗子钢丝绳从挂钩上边近1米处扯断,致使吊煤斗掉在3号炉口上。魏发现后,爬上了3号炉盖,准备将吊钩拉上来,同班工人白彦军发现后,立即制止,魏随即从炉盖上下来。白去处理其它工作,约2分钟回来准备和魏一同处理掉下来的挂钩时,发现魏已不在现场,白询问同班的其他3名工人,均说没有见魏。班长李爱国便组织维修工处理吊钩,当工人张小东上到3号炉盖上挂吊钩时,发现魏在煤斗内,已处于昏迷状态,现场人员立即将其救出并于凌晨2时25分送往医院,魏经抢救无效死亡。 随后,包头市安监局、包头市总工会、土右旗经贸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包头市雄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29”煤气中毒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死亡事故进行了调查。4月7日,事故调查组的雄狮化工“3·29”中毒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出来了,该事故是一起因工死亡的责任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吊煤工魏金生安全意识淡薄,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擅自进入3号炉吊煤斗,违章冒险作业,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事故间接原因是雄狮化工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监管不力,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对设备的安全管理不善,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煤斗钢丝绳没有及时检修和更换。报告认为魏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因在事故中死亡对其应承担的事故主要责任不予追究,雄狮化工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理。 造气车间仍存在安全隐患 5月20日,记者一行就包头雄狮化工造气车间安全状况进行了走访,发现引发“3·29”事故的煤斗钢丝绳安全隐患仍存在,煤斗升顶后钢丝绳仍有被扯断的危险。雄狮化工的董事长杨茂表示,日前该厂的装置比较落后,煤斗钢丝绳上的限位器都坏了。另悉,该厂目前还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主管部门:对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6月2日,记者一行来到了包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想就雄狮化工仍有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采访,但当时曾任“3·29”煤气中毒死亡事故调查组组长的包头市安监局宋祖飞科长不在。6月7日,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宋科长时宋表示,他们已责成雄狮化工尽快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还存在的类似记者了解到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