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士做子宫肌瘤手术 瘤子未除肠部穿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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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16:5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盛文春 赵欣)包头市东河区的金女士到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体检时发现自己患有子宫肌瘤,经工作人员劝说,在该服务中心使用不开刀的新设备做了子宫肌瘤手术。谁知术后瘤子一个没去掉,反而将子宫部位多处灼伤受损,肠部穿孔,差点送了命。日前,这起医疗事故纠纷案经昆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查出子宫内有肌瘤
据金女士的丈夫赵先生讲:“2004年9月27日,我陪妻子和妹妹一起到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检查身体,经服务中心B超检查,查出妻子子宫内有3个分别为30x22毫米、17x17毫米、30x22毫米的肌瘤。服务中心的一位赵姓大夫拿了一份自荐书介绍说:‘我们中心引进了一套新设备,对子宫肌瘤进行自凝刀射频治疗,不用开刀,不切除子宫,就能做掉子宫肌瘤,疼痛比较轻,比刮宫的疼痛感还轻,而且全内蒙古仅此一家能做这样的手术。目前,需做手术的人已经排满了队。’她还说,他们已经做过许多这样的手术,效果都很好,术后患者只需每天输一次消炎液体,3天后便可正常工作,不需要住院。 当时,我和妻子都动了心,决定考虑一下再来。10月1日,我们3人再次去该服务中心向专家了解手术的详细情况,专家所述基本与大夫所述情况相同,说手术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不会带来任何后遗症。同时,我们还打听到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是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管理局的下属单位,不是私人开的,我们就吃了定心丸,决定在这里使用新设备做手术。” ★术后瘤子没去掉 “2004年10月4日,我与妻子带了3000多元来到服务中心准备手术,服务中心收费员告诉我们须交4000元押金。因为一个肌瘤需交3000元,而我妻子是3个肌瘤,每个肌瘤需另加500元。经过协商,我们先向服务中心预交了3100元。临手术前,我再次向赵大夫和邓大夫询问手术是否安全,两位大夫都一致表示绝对不会出现任何问题。9点45分手术开始。1个小时后,两位大夫从手术室出来到屋外窃窃私语。我当时就感觉有些不对劲,原本说半个小时手术就可完毕,可现在一个多小时了还没做完。5分钟后,两位大夫又返回手术室继续手术。在手术过程中,我听到妻子因疼痛而发出的呼喊声,我越来越感到不安。直到11点35分,我妻子从手术室出来,我看到妻子面色焦黄,满脸是汗,状态十分不好。随后,几人给妻子输了液。手术后,邓大夫告诉我3个肌瘤全部拿掉了,同时赵大夫也说手术非常成功,最大的肌瘤烧了两刀,并说术后如有问题马上给她打电话。妻子输完液后,我们一起打车回了家,下午妻子就开始不停地呕吐。 第二天,我陪着妻子又去服务中心输液。期间,我询问赵大夫我妻子呕吐的原因,赵大夫解释说,是吸入一种药品的正常反应。我与妻子都没有多想。刚回到家时,妻子的状态还算平稳,只是偶尔感到腹部阵痛。可到了晚上大约7点半左右,妻子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头上豆大的汗珠涌出,妻子一下从沙发上滚到了地上。我见状立即与赵大夫联系,并向她详述了情况,并要她赶到家中实施救治。然而赵大夫却答复我说她在参加宴席,不能赶到,让我们自己去医院。大约晚上8点半,我见妻子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赶忙打车将妻子送到内蒙古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一附院)急救中心抢救。经初步诊断:服务中心在给我妻子做子宫肌瘤射频手术时,有可能穿透子宫伤及肠部,出现肠穿孔,必须立即剖腹探查。 第二天凌晨3点,一附院医生开始为我妻子进行手术。5点30分,手术结束。手术后,主刀医生对我说,剖腹后发现我妻子腹腔内全是粪便,小肠、直肠被灼伤,小肠穿孔。他们对腹腔内粪便进行了清洗,直肠部位有一处发白明显的灼伤,但未穿孔,不好处理,缝合了两针,子宫部位多处灼伤,子宫肌瘤没有改变。但因目前还存在生命危险,不能进行子宫切除手术。”赵先生如是说。 ★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 2004年12月,金女士在病情稳定后将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管理局和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同时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对其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审理中,金女士提出申请对其医疗事故进行鉴定。经包头医学会鉴定,结论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由被告包头市昆都仑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次性支付原告59000元,其中19000元由被告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支付(医疗费),其余4万元(其中包括受理费2010元、鉴定费2500元、在被告处支付的医疗费340元)由被告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原告。 结案后,记者分别与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包头市昆区计划生育管理局联系采访,希望了解两部门对此案的看法,但均被拒绝。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