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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电邮恐吓北京西单商场 玩笑换来五年牢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5:53 法制播报

  主持人:以前有个事儿,说的是一个歌星在机场时,和别人开玩笑,说自己包里有炸弹,结果立刻就被警察逮起来了,事后她解释是开玩笑,但这玩笑开得有点大。前段时间,北京市西单商场的同志通过我们的12-4热线反映说有个人以引爆安放在西单商场内的炸弹为借口,利用网络多次给西单商场发送恐吓邮件,这可不是开玩笑,而是敲诈勒索。

  西单商场保卫部部长 蒋鸿滨:那天是这样的,我们电子商务部林总,每天都要对网
上购物的电子邮箱进行检查,发现了这样一个电子邮件。内容是对我们进行恐吓。

  配音:这封邮件的内容是这样的:"你们在12月15号下午4点前把10万元人民币打入某银行账号。我们已经在你们商场安放了用飞机模型遥控装置来引爆的遥控炸弹。只要有以下情况,我们就会引爆炸弹。1.到了时间钱不到位。2.商场周围出现大量警察和警犬。3.我们的弟兄有被警察抓捕。" 我们随时关注着你们商场的情况。

  西单商场保卫部部长 蒋鸿滨:因为他在邮件里称,我已经对你商场安放了这种炸弹,是用遥控飞机引爆的,所以林总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就及时的报告给我们安全保卫部了。

  配音:商场保卫部接到这个消息后,也不敢怠慢。立即召开了会议商讨应对方案。迅速成立了疏散疏导、伤员救护等6个紧急工作小组。并调动全体员工,启动应急预案。

  西单商场保卫部部长 蒋鸿滨:马上就启动了全场的应急预案,全厂职工就动起来了,因为我们商场营业面积有3万多平米,有职工3千多人。对每个区域都进行了安全检查,而且我们启动这个应急预案,是每一个小时都要进行签字认可负责的。层层负责,售货员要签字,区域要签字,商品部要签字,到保卫部还要签字,所以层层签字,非常麻烦。

  配音:与此同时,西单商场也在第一时间报告了公安机关进行侦破。

  记者:这个恐吓分子的主要目的是什么?他对我们恐吓的目的就是敲诈我们的钱。

  记者:等于当时没给他汇这个款?对,没有。

  记者:咱们这个应急预案是持续了多长时间?大概是5、6天,因为每天都要这样进行很繁琐的检查,耗费人力相当大。

  配音:这次的恐吓事件,不仅大大耗费了商场的人力物力资源。并且,给商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与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西单商场保卫部部长 蒋鸿滨:因为他说要用这个遥控飞机引爆,所以与这个有关产品、商品都要下架,下架不能再进行销售了。

  记者:有多大的损失呢?

  西单商场保卫部部长 蒋鸿滨:如果按公安部要求对我们商场进行停业安全检查,我们商场每个小时就(损失)将近10万元纯利的销售,所以影响相当大。

  配音:西单商场电子商务部开设的这个网上邮箱,是专门为方便广大顾客网上购物而设立的。恐吓分子就是针对该邮箱进行了恐吓邮件的发放。公安部门也正是从这点着手,顺利的侦破了此案。

  警察:公安部对这个事相当重视。对他进行了电子邮件的技术处理,最后从四川成都把这个罪犯正式抓获,押解回到北京。

  记者:等于咱们公安部门行动也是很迅速的?对,行动非常迅速。

  配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睢正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互联网上,利用电子邮件发送恐吓信息相要挟,敲诈钱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决:被告人睢正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犯罪嫌疑人 睢正祥:我不服判决,要还要上诉。

  配音:由于被告人睢正祥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睢正祥称,他发送恐吓邮件只是为了和西单商场开玩笑。

  记者:那你毕竟里面有索要钱款的内容阿?那本来就是开玩笑的。

  配音:睢正祥的上诉理由是:他通过网络给西单商场发恐吓邮件的目的仅是和西单商场开玩笑,而多次发邮件也是为了玩笑更加真实。并没有敲诈钱财的主观故意。2005年5月31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做出了终审判决。

  审判员 高嵩:在案的各项书证,及证人证言足以证明,向西单商场发送恐吓邮件,索取钱款的事实。睢正祥利用发送恐吓信息,勒索钱款,给首都的社会治安及人民正常生活造成了恶劣影响,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被告人 睢正祥:很遗憾这样的判决。

  配音:无论睢正祥再怎样为自己辩解,在法庭充分的证据面前,他也必定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庭审结束后,我们采访了被告睢正祥本人。

  记者:那封电子邮件是你发送的吗?是我发送的,他抓住我以后,我就承认了。

  记者:你的目的是什么?就是闹着玩 。

  记者:你当时发送这封邮件,想没想到有什么样的后果?没想到。

  记者:那你当时想到是什么?就是闹着玩。

  配音:面对记者的提问,睢正祥辩解道,他之所以么做,只是出于对网络的好奇。

  记者:那你觉得这样能满足你什么欲望要求?也没什么欲望,就是刚开始接触电脑,对那种网络事件很好奇。人家说网络世界本身就是虚拟的。刚开始,在成都看到,发这种邮件,搞恶作剧。我想,我也搞个恶作剧。

  配音:而此时,睢正祥面对冰冷的手铐,追悔莫及。

  记者:那你现在后悔吗?自从我被抓住以后就后悔了。如果我当时知道是犯法的话,再怎么样,再好玩,我也不会去发的。

  记者:你认为这判决公平吗?不公平。

  记者:为什么?因为根本没有允许时间收集证据。

  配音:随后,记者采访到了此案的主审法官。

  记者:请问法官,被告给西单商场发送恐吓邮件,它是怎样一个犯罪性质呢?

  审判员 高嵩:这个敲诈勒索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这个威胁或者要挟手段向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索要钱款。像睢正祥向西单商场发送这个恐吓邮件,他这种性质是相当恶劣的。从后果讲:他说他向西单商场安放炸弹,甭管他实施与否,因为西单商场属于繁华商业区。他以这种发送恐吓邮件的形式索取钱款,会给首都人民正常生活,和商业区正常活动带来极大危害,这种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甚至超出了这个罪的本身。

  记者:被告称,他没有拿到一分钱,所以对这个判决不服,您对这个怎么看?

  审判员 高嵩:睢正祥犯罪主观目的,可以说在原来的供诉中,是相当清楚的。不仅是供诉,从他身上起获得这个书证,也能印证他实施这个行为的主观目的,不仅仅像他说的,只是和西单商场开个玩笑。他这种辩解,和他这种客观行为以及主观目的是完全不一致的。他这种犯罪行为,可以说是主观恶性比较深的。

  记者:就是说咱们证据确凿?我们合议庭认为,睢正祥犯敲诈勒索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主持人:虽然睢正祥并没有在西单商场真的放一颗炸弹,而他事后也一直说自己只是想跟商场开个玩笑,但是他发了这样的恐吓邮件,已经给商场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也影响了首都人民的正常生活,就必须承担后果。对于这种事,不管炸弹有没有,警察都不能掉以轻心,因为公众安全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重于泰山。另外也得提醒大家,有些人就是喜欢乱开玩笑,说话不负责任,口不择言,就算是开玩笑,有时也会产生非常恶劣的后果,说出去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在有些事情上,嘴上该有把门的就得有把门的,咱们得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编导:贾昂 审核:赵启进律师1338138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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