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存折取走钱违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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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3日17:12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包头热线6986666消息(记者 林昱)6月21日,包头市民杨女士致电本报询问:捡到别人存折,取钱会违法吗?法律对此有无相关界定? 杨女士说,捡到存折的是她19岁的弟弟。他从外地来包在火车站附近捡到一沓报纸,发现夹着一个信封,里面有一张存折和取款回单。虽然无法知晓存折密码,但她弟弟认为丢失存折者是外地人,至少1-2天内办不了挂失手续。为此,杨女士十分担心,害怕投靠自己
记者明确告知杨女士,如果要取走捡来存折里的钱,必然要冒用失主名义,并用密码才能从银行里取走钱,这样做是违法的。 记者就此采访了包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王律师,他认为:捡到存折不等于捡到钱,捡到存折取钱可能会触犯刑律。因为这种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客观行为,体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根据《刑法》第266条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如果涉及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失主负担。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