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抢劫信用社犯罪嫌疑人特征及抢劫金额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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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7日19:07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胡鹏)近日,包头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发出“东河区‘7.12’抢劫信用社储蓄所案件的协查通报”,通报中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特征及抢劫金额。 通报中称,7月12日中午12时许,包头市东河铁西区包头市九原前明信用社铁西二区储蓄所被犯罪分子用射钉枪砸烂营业柜台玻璃,入内抢走人民币5.6万余元(其中红色百元面值4捆计4万元,20元面值的1捆计2000元)。
经初步侦查,犯罪嫌疑人为一人,男性,身高1.70米左右,寸头,较瘦,25-35岁,着白色半袖衬衣,有可能携带一黑色皮包。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