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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如何申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14:04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周利华)昨日,读者李女士向记者咨询,呼市市民怎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记者采访后得知,按照规定,8月后,具有呼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的无房户,或住房面积未达到上年度市区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均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需持户口本
、所在单位或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人均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到呼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有关部门发给其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本报曾于7月25日第二版以《市民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为题,报道了从8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施行,符合条件的呼市市民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供应对象和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面积控制在65-120平方米之间,依据家庭人口数,对其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有一定面积限定,超出限购面积的将加收每平方米150元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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