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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轮胎突然爆炸 年轻司机左眼炸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15:05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胡鹏) 8月的一天,在内蒙古久源律师事务所内,一位特别的来访者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他中等个,脸色苍白,一块白色的纱布蒙住了他的左眼。在所里待的半个小时里,他低着头,一声不吭。

  ★爆胎炸瞎左眼

  王富强现年27岁,家住包头市石拐区。他本来正是谈婚论娶的年龄,可两年前发生的悲剧让他无心考虑自己的婚姻,因为,他的一只眼睛瞎了。

  时间追溯至2003年9月7日晚7时许,王富强驾驶着蒙B23094大货车(原车主为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公司,现车主为高飞云)跟随另一司机李某(驾驶蒙B23128大货车)一同在固阳县一路段装卸路基沙料。卸完沙料后,王富强站在自己所驾车的旁边等没有卸完的李某。正在此时,李某所驾车辆的后轮胎突然爆炸,其冲力将站在跟前的王富强击倒在地,当时造成王富强头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王富强从固阳县医院辗转至包头市第四医院急救,并在该院紧急实施了左眼摘除手术。

  ★索要医疗费遭拒绝

  王富强的左眼被摘除之后病情并未好转。从2003年11月到2004年1月,王富强先后两次到北京同仁医院诊治。为了给王富强看病,家人花去了好几万元的费用。而作为车主的高飞云和爆胎车主则总共给王富强付了3650元钱。

  2004年5月初,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司法鉴定书,认定王富强属于五级伤残。

  待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后,王富强多次拿着包头市中院出具的五级伤残鉴定书找两个车主索要医疗费用,可却一直遭到两车主的拒绝。

  没办法的王富强想到自己年纪轻轻就遭受失明之痛,他再也无心干活,总是一个人坐着。今年年初,在亲人的资助下,他只身一人租住在城郊一个村内,他决心要讨回公道,可这时两车主都搬家了,他感到很迷茫。

  ★无奈起诉至法院

  2005年6月6日,迫于无奈的王富强委托内蒙古久源律师事务所将车主高飞云、肇事车主张迎名连同包头市公交运输集团公司诉至包头市昆区人民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各种费用总计12万余元。

  王富强的辩护律师讲,按照《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雇佣王富强的车主作为受益人,其雇工在工作期间遭遇意外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肇事车主更是责无旁贷地负起相应赔偿责任。

  被告车主对王富强的起诉有何异议?记者几次拨打车主高飞云的手机,均被告知已停机,而肇事车主张迎名则在电话中拒绝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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