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好警察”“坏警察”还是假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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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10:44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毛飞 轰动全国的“北京警察太原被打死”案昨日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山西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向媒体表示:“刘利民根本不是警察。” 沸沸扬扬闹了3个多月的“警察打死警察”居然变成“假警察打死真警察”,真是匪
最初,在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的口中,刘是一个“好警察”。案件破获之后,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史水鸿表示,本案是“个人修养不够和一时的激情犯罪导致了好警察打死另一个好警察的悲剧”。 事隔不久,太原市公安部门的口径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5月中旬开始,太原市公安局在全局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以反对特权思想、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纪律作风教育活动。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史水鸿说:“5·3”案件(即刘利民一案)是“个别民警特权思想恶性膨胀的结果,是一起由特权思想演变成的犯罪案件”。在这样的定性结论中,刘利民不再是“好警察”,而是成了特权思想膨胀且严重败坏公安队伍形象的“坏警察”。 然而,过了3个月,“口径”又发生了质的变化———刘利民竟然变成了“假警察”。 从“好警察”到“坏警察”再到“假警察”,“口径”的一再变化表明,太原公安部门一直在极力消减这起特权膨胀、黑白勾结的恶性案件对本地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的负面影响;因此,公安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先是努力证明刘利民案的偶发性,后来又竭力强调个别性,最后干脆将刘与公安队伍彻底划清界限。 本来,刘利民的恶行就是个别警察的违规行为,根本无法代表警察的整体形象。就算不强调这一点,相信大家也都明白。但是,就在一次又一次的口径变化中,公安部门某些官员却反而透支了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公众所看到的是一个前言不搭后语、满嘴跑火车的新闻发言人和一个疲于自我辩白但拒绝自我批评的政府部门。因此,与刘利民聚众殴打他人致死的行为相比,太原公安部门前后矛盾、逻辑混乱的“发言”可能对公安队伍整体形象造成更大的伤害。 公安队伍中出现个别败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公安部门某些官员不能正视现实、勇担责任、深刻反思。身为执法者的公安部门应该明白,公众理想中的公安形象不一定非要是全无毛病的“高大全”,但至少应当是言必信、行必果的大丈夫。(来源:广州日报) 相关专题: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