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两名杀人犯被执行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16:39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海昕 王国柱 通讯员 江海暄) 26日上午,故意杀人犯杨福利、孙振山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罪犯杨福利因怀疑同村居民王某某及其家人经常说其坏话,而怀恨在心。2004年9月4日下午6时许,在呼市回民区攸攸板镇厂汉板村阳光幼儿园附近,罪犯杨福利见王某某从巷子里出来,即持随身携带的菜刀上前照王头、面、双前臂等处连砍三十余刀,后又从路边捡
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罪犯杨福利无视国法,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福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