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要谨防上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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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14:33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实习记者 杜磊)读者反映 近日,读者张先生打进本报热线向记者说了日前他遇到的事。“我到一家职业介绍所求职,职介所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这里职业介绍成功率高,求职者登记后一般在3天内可以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我按要求交了150元中介费。3天后,职业介绍所通知我到一家公司上班,从事文秘工作,还签订了试用期为3个月的劳动合同。但是上班仅两天,公司就通知我不能胜任安排的工作,予以辞退。
我又到该职业介绍所,要求另行推荐工作,但遭到拒绝。职介所说已经为我成功介绍了工作,至于被辞退的事情,那是我与招聘单位之间的事情,与职业介绍所无关。如果要求另行推荐工作,就必须再另交中介费100元。” 律师点评 就此问题,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律师认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职业介绍所是人们寻找工作、获取就业信息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同时也给一些不法之徒带来可乘之机。 一些职介所与个别企业串通起来,先由职介所收取中介费,很快就给求职者提供一个工作机会,求职者上班后,企业不与他们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工作数日后,企业就会以不能胜任所安排的工作为由将人解雇。稍微隐蔽一点的是规定试用期,“试用”一段时间后就让走人,不给或只给很少的报酬。待求职者再次来到职介所要求介绍工作时,职介所便会以被用人单位辞退,与职业介绍所无关为由加以拒绝。如果要求另行推荐工作,就必须重新缴纳中介费。更有甚者,巧设名目设连环骗局。 遇到这种情况,求职者应该向主管职业介绍的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或工商部门申诉。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