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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罪案调查之噩梦之劫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02日18:51 法治在线

  法治在线10月2日播出节目《罪案调查》之二:噩梦之劫,以下为节目内容。

  2005年6月18日,星期六。凶案发生在凌晨两点左右,在位于吉林省东北部汪清县内的一幢别墅,一对夫妇连同他们的子女,一家四口惨遭杀害。

  民警:捅刀的部位基本都在胸部,尤其是他儿子蔡中勇身上,一瞅都没法瞅,胸部
这个位置全部都是刀伤。

  案发别墅的主人叫蔡宽锡,是当地有名的建筑商。

  汪清县公安局局长 车钟哲:从现场来看,作案分子非常狠,可以说刀刀致命。被害人身上受的刀伤是多处,有些人身上甚至有十多处,而且都是致命的。

  警方勘查了现场痕迹。他们在别墅门外没有发现有车辆停靠过的印记。不过,他们在别墅西侧车库的窗户边找到了可疑的痕迹,这些痕迹一直延伸到屋里。

  民警:我们发现这边窗户开着,因为其他的地方都没有破损的地方,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应该是从这个窗户进去的。……

  沿着这些痕迹,现场勘查人员回溯了凶手当晚进入屋内的路线。凶手是从位于西侧的窗户潜入别墅车库,然后通过车库内一道没有上锁的大玻璃门,潜入屋内。作案后从别墅正门逃走。

  警察:当时在这个位置有血迹,窗帘这个位置也有血迹。

  警方随后在屋里的地板上发现了清晰、连续的带血的脚趾印记,这些脚趾印属于两个不同的人,但都不属于四位死者和一名伤者。脚趾印表明,它们的主人进屋时并没有穿鞋。

  民警:犯罪嫌疑人进屋以后没有穿鞋进来,而是穿袜子进来的,在地面上留下了成趟的血迹。

  警方猜测,凶手不穿鞋也许是怕走路时发出声响。

  问题:凶手留下的脚趾印能为破案提供什么线索

  A 凶手的人数

  B 凶手的年龄、身高

  C 凶手的步行特征

  两种脚趾印并不意味着只有两名凶手;鞋印能反应出凶手的步行特征,但脚趾印却没有这种作用;不过,脚趾印可以清楚地反映凶手的骨骼发育状况。答案是B。

  刑警队长:现场遗留的血袜足迹,,从年龄段、身高进行了确定,年龄在26岁左右,身高呢,大个在一米七五、七二,小个在一米六五左右这个范围。

  带血的脚趾印暴露了凶手的特征,但是,警方又能从哪里去寻找他们的踪迹呢?

  勘查现场的警方,观察了死者遇害时的状态,他们发现蔡宽锡夫妇都手持着木棒。

  汪清县公安局局长 车钟哲:还有搏斗的过程。……表明对手、作案分子不是很强大的,不是一下子能把被害人家一下子镇住。

  当晚住在别墅一楼的保姆,也受了重伤。保姆说她听到了呼救声,随后遇到了蒙面歹徒。

  车钟哲:他(歹徒)捅了(她)三刀,捅了左肩膀两处,胸腔一处。歹徒刺她以后,她也跟歹徒搏斗过,她说咬了犯罪分子持刀的手。

  他们仔细研究了死者遇害时紧紧握在手中的那两根木棒。因为那名保姆告诉警方,这两根木棒不是蔡家的。

  汪清县公安局局长 车钟哲:大致是40多公分长,这个木棒在是世面上找不到类似的,就是自己做的。

  关于木棒材质的检验结论证实,它们出自当地人的手中。警方在两根木棒上面还提取到了几枚清晰的指纹,经过鉴定,这几枚指纹分别属于两个人,但并非受害者一家和保姆留下的。

  警方怀疑是当地人作案。他们在汪清县周边地区设卡堵截,在全县寻找符合体貌特征的可疑人物,特别是右手负伤的人,在当地电视台连续播放悬赏通告,悬赏奖金高达十五万。

  这时,现场勘查的警察报告说,他们发现房间里的贵重物品都完好无损,甚至凶手根本就没有翻动过它们。警方开始怀疑蔡宽锡一家四口被杀可能与其在生意场上结怨有关。

  警察:蔡宽锡近几年承揽工程的情况,他收入的情况,现在家里的财产情况,也进行了调查

  不过,警方没有发现疑点。

  同事:最终我们对蔡宽锡的印象是什么印象?这个人非常心地善良,从来不欠工人的工资。

  警方无法揣摩凶手的犯罪动机。在汪清县内进行的悬赏和追查也毫无进展。警方进而怀疑凶手可能是外地人。也许,他们作案后需要乘坐

出租车尽快逃离现场。他们调查了案发当晚全县的出租车司机。

  汪清县公安局局长 车钟哲 :查了498台出租车,全县的出租车才500台,没查到的也就是20多台,20多台车有些车是在修理厂修理的

  不过,司机们都证明当晚没拉过这样的客人。

  汪清县公安局局长 车钟哲 :查的结果向我报告,说出租车这块儿没有发现可疑的人,可疑的事。

  问题:你认为什么是分析凶手所在地特征的有力证据

  A,当地人自制的木棒

  B,出租司机案发时没拉过可疑人员

  C,砍伤保姆的是个蒙面歹徒

  凶手有许多途径可以获得木棒;歹徒蒙面是怕暴露面部特征;凶手作案后会迅速逃离现场,案发现场附近没有车辆停靠痕迹,凌晨两点,如果他们不坐出租车,唯一的办法就是步行。只有熟悉当地环境的本地人才可以做到这一点。答案是B。

  汪清县公安局局长车钟哲:这时候我就坚定了,至少一个(作案人)人肯定是我们当地的

  在进一步的尸体检验中,法医在死者身上获得了出乎意料的发现。

  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主任 文炜伍博士:我们发现在死者蔡宽锡手指间夹了一根头发。

  这根细小的发丝长度不到三公分,在光线下呈现出自然的黑色。它夹在死者的指缝中间,细小得几乎看不见,但幸好警方找到了它。随后,警方又在别墅的门口找到了一块带着血迹的胶布。警方相信,从死者指缝间找到的头发和在别墅门口找到的带血的膏药,都和凶案有着直接联系。

  吉林省公安厅鉴定中心主任 文炜伍博士:第一是通过提取的部位,当时的自然状况,头发是在蔡宽锡手上的小指遗留的,膏药在逃跑路线上,也就是离开蔡宽锡家向西南方向的门口。

  鉴定结论也证实了这一判断。

  吉林省公安厅鉴定中心主任 文炜伍博士:头发是在蔡宽锡手上的小指遗留的,通过DNA检验认定这根头发不是四个死者和伤者所遗留的。这个膏药沾有被害人蔡宽锡的血。

  而且,鉴定人员还有更多的发现。在那块带血的膏药上,他们提取到了细小的汗毛。汗毛与那根指缝间的头发同属于一个人。发现还远不止于此,接下来,鉴定人员提供了更有价值的信息。

  吉林省公安厅鉴定中心主任 文炜伍博士:通过理化检验,我们从进一步分析得出,这根头发含硫量非常高,正常人的含硫量应该在0.6左右,而这根头发在8.6以上。

  别墅内一家四口被杀,警方在死者指缝间意外地发现了一根头发,它不属于受害人,头发的主人很可能就是凶手之一。鉴定人员发现头发中的含硫量高出当地正常人的十余倍。

  问题:你认为,头发含硫量高说明凶手是什么样的人?

  A 凶手长期染发

  B 凶手长期饮用被污染的水

  C 凶手长时间在特定环境下工作或生活

  发丝在光线下呈现出自然的黑色,说明没有染过发;当地人的头发含硫量正常,水源并没有受到污染;唯一的可能是,长时间处于含硫量比较高的环境中工作或生活,使他头发中的含硫量高于常人。答案是C。

  吉林省公安厅鉴定中心主任 文炜伍博士:如果含硫量这么高,我们判定应该是从事以下职业,第一首饰加工、第二是水泥制造,第三肉食熟食加工,就是熏酱类的熟食加工。

  警方首先对水泥厂进行了调查。当地只有三家水泥厂,因为工作环境艰苦,当地很少有年轻人愿意到水泥厂上班。警方没能在水泥厂找到符合凶手体貌特征的人。

  当地的肉类熟食加工店共有十六家,警方一一走访了这些店铺,不过,他们发现,案发当晚从事熟食加工的伙计都没有作案时间。

  现在只剩下首饰加工店这最后一种可能,警方调取了汪清当地所有首饰加工店的名录,发现全县有二十一家,他们需要一一调查,而且还不能让被调查者有所察觉。

  他们化装成顾客和情侣出没在这些店铺之中,他们尽量与这些店铺的伙计们和附近的邻居们搭茬聊天,寻找任何可疑的线索。最终,他们在一家首饰加工店的邻居那里获得了重要信息。

  汪清县公安局长 车钟哲:有一个姓王的,有重大嫌疑,听别人讲,他案发左右的时候,右手的食指坏了,而且是发案以后就没有了(失踪了)。

  王博伟,是一家首饰加工店的老板。与王博伟交往频繁的还有一个叫田子文的人,两个人在案发后都悄然失踪了。

  汪清县公安局刑警队长:体貌特征年龄段也非常符合我们现场刻划的条件。

  警方从王博伟的首饰加工店提取到了一些指纹,经过比对,其中的部分指纹与在案发现场的木棒上提取的两组指纹完全一致。

  这时,警方又接到了一个重要信息,一个叫孙智超的年轻人也经常出入王博伟的首饰加工店,而且,他也正准备离开汪清县。警方不认为案发后三人的陆续离开只是简单的巧合。他们迅速将孙智超抓获。

  孙智超在审讯中承认了6月18日他和王博伟、田子文等人杀死蔡家四口人的犯罪事实。他说,参与作案的还有田子文的妻子倪迎秋。

  7月24日和25日,警方先后从广州和烟台两地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王博伟、田子文以及田子文的妻子倪迎秋。

  警方对四名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与木棒上留下的指纹进行了比对,比对结果证实,木棒上的指纹是王博伟和田子文的留下的。

  指纹比对现场。

  警方在田子文的右手上还发现了一处深深的咬痕。

  通过DNA检测,警方又证实了死者指缝间夹着的那根含硫量极高的头发和门口带有血迹的膏药上提取的汗毛,都是孙智超遗留在案发现场的。他长期在王博伟的首饰加工店活动,使他头发中的含硫量高于常人。

  孙智超:(你当时是蒙着面吗)恩。(怎么蒙的)好像是膏药从鼻子下面盖的。

  孙智超说,作案时他用胶布蒙面,在与死者蔡宽锡的搏斗中,他的头发和蒙在脸上的胶布被揪了下来。

  这些证据曾经得益于细致的发现,曾经帮助警方锁定了凶手的行踪,也最终成为指认他们犯罪事实的铁证和还原犯罪现场的链条。

  不过,警方还正在等着犯罪嫌疑人为他们揭开关于犯罪动机的谜底。因为他们在调查中并没有发现死者与人结仇的迹象。但凶手连杀四口,又没有抢劫财物?警方不知道,是什么导致这四名平均年龄不足20岁的年轻人萌生了如此可怖的杀机。

  四名犯罪嫌疑人现在试图解释他们的犯罪动机,他们说只是为了偷钱。

  犯罪嫌疑人 孙智超:当时姓田的说他们家有钱。

  汪清县刑警队长:他们认定这家比较有钱,他们想去偷钱。

  这也许可以解释他们为什么脱鞋进屋作案,有意不想惊扰主人,但如果只是为了偷窃,谋财又如何演变为一场屠杀呢?

  问题:案发时,别墅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A,凶手与保姆内外勾结,偷窃不成杀人灭口。

  B,在进入别墅后惊醒了别墅主人,将其杀害后慌忙逃窜。

  C,逼迫别墅主人说出财物地点后,将他们杀人灭口。

  如果是内外勾结,保姆可能自残,但无须咬伤对方留下证据;如果是预谋在逼迫主人说出财物地点后将其杀人灭口,凶手就不应该分文未取就仓皇逃窜;唯一的解释,就是有突发事件打乱了他们的计划。答案是B。

  (你们怎么进去的)从窗户进去的。当时在一楼脱的鞋,上了二楼,狗叫了。一个女的出来了。姓王的就拿棒子过去打那女的。……

  王博伟:

  我们拿刀和棍棒,就是万一被发现,就想吓唬住他们家人。当时他们家的狗叫了,然后他们家人就一个接一个地出来了。当时,在我的脑海里我必须得让他有一种恐惧感,不能再缠着我。

  田子文:

  然后控制不了场面了。屋里人多,全都出来了,我也是害怕,就失去理智了。……当时特别混乱,蒙了,什么也想不起来,感觉特别快。

  同期 王博伟:

  怕极了,心里在想我是不是杀人了。就像做了一场恶梦一样,但是已经无法挽回了,它根本不是一场梦。

  眼看着蔡家一家四口人倒在自己的屠刀下,几个年轻人只顾仓惶逃跑,已经无意拿走房间内的财物了。就这样,四个年轻人制造了这起令人震惊的灭门案。而其中,竟然还包括一对年轻的夫妇,田子文和他的妻子倪迎秋。案发时,倪迎秋在蔡家门口为她的丈夫望风。他们的孩子还不足十个月。

  倪迎秋:

  我和老公只是希望让孩子过得好一点,但是我老公不爱干活,其实我们两个都是…………我从没有想过他们会那么狠,会杀人,从没有想过。我知道我可能一辈子也出不来,我就想告诉我爸和我妈,为我留着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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