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抢路口 机动车人行道上不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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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6:06 内蒙古晨报 | |||||||||
内蒙古晨报呼市热线4965599消息(记者 杨彩琴)“设了斑马线,车辆却不慢行,像我这样年龄稍微大一点的人横穿鼓楼立交桥东边斑马线时,少则等上5分钟,遇上车辆多就得等上10到20分钟,每次穿行都要等到没有来往车辆时才敢走,但那时也提心吊胆的。”年近六十岁的郭老汉打进晨报热线说。 一位王姓出租车司机对此表示,他们也没办法,由于呼市一些斑马线与交叉路口太
呼市交警支队交管科的武志杰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相关专题:内蒙古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