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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在线:洗劫良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4日10:25 法治在线

  法治在线10月22日播出节目《洗劫良心》,以下为节目内容。

  警方正在调查一个谋杀和抢劫案的犯罪现场,他们找到了一辆带血的摩托车和被打得粉碎的头盔,受害人可能已经遇害,但却找不到尸体。不过,血迹检验人员有不同的意见。就在警方开始面临更多的无法解答的疑问的时候,他们发现,犯罪嫌疑人给他们打来了电话。

  2005年5月12日,天津蓟县的警方接到一名女子的报案,她说在一处河堤旁的树林里发现了她丈夫的摩托车。她说,前一天的早上,她丈夫带着14万元钱开车出去买木材。

  警方在现场找到了她丈夫的钱包,钱包里是空的。

  现在,警方怀疑受害人遭到了抢劫,而且很可能已经遇害。他们在案发现场发现了五种有价值的物证:受害人的

摩托车、带血的头盔、一根长约60厘米、厚5厘米的铁片、被掏空的钱包以及一双沾血的皮鞋。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民警 赵庆彪

  “我到现场看到这个情况,认为是一起抢劫案。人生存的希望很小。”

  受害人叫李香林,近年来一直从事木材加工的生意,她的妻子说,李香林一早骑着摩托车去买木材,随身带了10万元现金和存有4万元存款的

信用卡,傍晚时他们还通过电话,李香林说马上就要回家了,但是到了晚上九点多,他的手机突然关了机,从此便杳无音信。第二天,她在河堤旁的树林里发现了他的摩托车。

  警方在附近的搜索中始终没有发现受害人的尸体。不过,他们在河堤上找到了一双带血的手套,他们怀疑凶手使用过它。因为,之前警方没有在案发现场的物品上提取到指纹。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侦支队副支队长 张兴

  “抢劫案中人是死,是伤,这个人体是没有用的,他应当留在现场的,假如死了应该把尸体留在现场的,受伤了,那么人哪里去了?”

  警方希望通过现场勘查解开受害人的生死之谜。检验人员分析了遗留在现场的血迹。他们发现,现场遗留的血迹为一人所有,血型为O型,与受害人的血型相符。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法医 孔传兴

  “现场血迹分布特别紊乱,滴落多,打击、挥甩的比较少。

  检验人员认为血迹的形态与凶手使用凶器击打的行为不符。”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法医 郭占军

  “ 如果是抢劫时用铁片击打头部,形成的应该是喷溅血,但现场的血迹像是滴落的。

  他们同样也发现现场血迹的分布有疑问。因为这些血迹主要集中在摩托车车身、头盔上和皮鞋里,而在附近的地面上只有一处少量的成排血迹。”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法医 孔传兴

  “抢劫过程是瞬间形成,戴着头盔,摩托车上的血应该是非常少的,但它非常多。皮鞋穿着,按道理应该不会有血滴落到鞋垫上。”

  对血迹分析充满疑问的同时,现场勘查的警察又在受害人摩托车的脚蹬上发现了一个手机号码。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侦一大队副大队长 孙海波

  “这个手机号码经过咱们的经验判断,像新刻上去的,不像是很长时间经过风吹日晒的,是非常新鲜的,拿比较硬的东西写的,第二感觉就是让找到摩托车的人第一眼就能认出来摩托车是谁的。”

  虽然号码的后几位数字已经被人为地擦掉,但通过仔细辨认仍能看清楚号码。这个手机号码正是受害人自己的。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侦一大队副大队长 孙海波

  “如果是受害人写的,比如说在被抢劫的过程中他根本就没有机会写,如果是过去写的,但从痕迹上看也不相符合。”

  是谁写的这个手机号码呢?是受害人自己吗?还是别的什么人?号码写了又擦,擦了又能让人认得出来,是为了掩盖什么,还是为了表明什么呢?

  这时,三个来自河北的生意人找到了警方,他们说,案发当天,他们刚刚和受害人李香林做过一笔木材生意。不过,现在遇到了麻烦。

  现在,三个生意人正在向警方诉说他们的遭遇。他们是一星期前通过一个中间人认识的受害人李春林。当时,李春林说他受委托正准备出售一批杨树,而且已经办好了采伐证。

  受害人 丁万海

  “我们到了那儿以后中间人老于给他打电话,说买树的来了,你过来吧。”

  他们说,案发当天,他们和李香林签了采伐协议,随后给了李春林八万五千元的货款,并且拿到了采伐证。双方约定,两天后来伐树。不过,当他们拿着采伐证准备砍树时,被有关部门告知,采伐证是假的。

  警方检查了这张采伐证,采伐证应该是林业局下发的,但这张采伐证的申请方竟然也是林业局,难道他们会给自己发采伐证呢?随后,他们还发现了更多的破绽。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警七大队副大队长 刘晨阳

  “东一块地边西一块也是到地边,是哪个地边到哪个地边呢?真的证起码应该写得非常具体。”

  警方确认,凶案中的受害人李香林是另一起诈骗案中的犯罪嫌疑人。他伪造了采伐证,而且就在案发当天,用一桩根本不存在的生意骗取了85000元钱。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警七大队副大队长 刘晨阳

  “身带巨款带了85000块钱,回来之后这人找不到,到底是怎么回事,这还得画问号?”

  警方开始怀疑,李春林是否真的就是凶案中的受害人。他们调取了李香林手机号码的通话单,他们发现,半年以来,李春林与一个位于河北省玉田县的固定电话号码通话频繁,而且就在案发的前几天,电话联系更加密切,平均每天都要打四五个电话。

  警方在玉田县找到了电话的机主,他是一家饭店的老板,他说,经常与李香林通电话的,是自己饭店的服务员王菲。警方询问了王菲。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警七大队副大队长 刘晨阳

  “问她一些情况,了解了解他的工作情况,什么时间来的,在这儿干什么这些情况一问他,她都是非常搪塞我们,本身跟

厨师了解的情况,她应该是在这儿待了很长时间了,可是,她自己说,就在这儿刚来几天。”

  警方准备直接试探王菲,他们问王菲是否认识李香林,她却一口否认。警方将她带回了派出所协助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警察注意到,王菲的手机不断有电话打进来,但都被她挂断了。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警七大队副大队长 刘晨阳

  “她刚刚接电话还是这个号,因为他有来电显示,咱们就问她,这是谁啊?她说这是我老舅,老家的老舅,东北口音,老舅,你老舅找你干吗,这么多电话你不接?她说找我借钱,找我借三千块钱。”

  调查的警员将王菲的手机卡取下来换到了自己的手机上,几分钟后,有电话打了进来,同样还是那个电话号码。警察让王菲接听了电话。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警七大队副大队长 刘晨阳:

  “她一接电话,哎,谁啊,她问一句谁啊,那边听,我,这个我,对我们自己的老家的语言,语音非常熟悉,他这一个“我”字,就很突出我们自己的口音的提点。这肯定是蓟县人,我说有谱,接着听。这女的,作一个什么反应,老舅,老舅,结巴,好几次,她当时也在转弯,你借我那三千块钱,我过两天再还你,我现在没空,我现在说事,她就挂了。”

  王菲一口咬定,就是她的舅舅打电话要她还钱。但警方不能相信她的解释。他们决定把王菲带回蓟县继续调查。这时,在李春林家属中走访的警察发现了一个新的线索。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侦一大队副大队长 孙海波:

  “就在春节前后,有个女的给李香林他们家打电话,他妻子接的,因为这个电话,夫妻俩打了一架。他媳妇怀疑他有外遇。”

  这种怀疑得到了李春林的另一个亲戚的证实。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警七大队副大队长 刘晨阳

  被害人的一个亲戚,反映出什么事,哎呀,这个李香林不是跟她走了?他的语气咱们能看出来是一个女同志,不应该是男的走了,这是不可能的,咱们想的是不是有其它外道(外遇),不想在这家过了?

  警方分析,如果李春林真的有外遇,那么第三者很可能就是这个一直闪烁其词的饭店服务员王菲。那么,这个一直给她打电话的人是谁呢?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警七大队副大队长 刘晨阳

  “咱们初步确认,打电话这人应该是李香林,或者不是李香林就是杀人犯。”

  警方预感到他们正在接近案件的真相。也许,他们已经揭开了冰山一角。他们决定冒险,让王菲主动拨打这个电话号码。

  警方找来李香林的亲戚和朋友,请他们听这些电话录音。如果这个接电话的人就是李春林,他们一定能听得出来。

  在事实面前,王菲也不得不承认,她真名叫孙凤华,与李香林的不正当关系已经半年了,而李香林现在就藏在她的老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

  天津市公安局蓟县分局 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兴

  “我们认定了,这是一起诈骗案件,李香林应当是为了逃避这起(诈骗)案件躲避事主把自己隐藏了,逃匿了,现在查找,或者说抓获李香林成为这事的关键了。”

  蓟县警方向黑龙江省巴彦县警方发出了协查通报,随后,李香林在孙凤华父母的家中被当地警方抓获归案。

  现在,警方等着李春林解释他的犯罪动机。他真的只是因为担心这起诈骗案案发而逃匿的吗?为了他不为人知的动机,他不仅欺骗了警方,也欺骗了自己的家人。

  李春林讲述了他的真实的动机。2004年年底,李香林认识了在饭店打工的孙凤华,两人逐渐产生了感情,2005年4月,李香林产生了抛妻弃子,去黑龙江与孙凤华一起生活的念头。为了多准备些钱,于是,他做了一张假的砍伐证,并骗得了8万5千元钱。随后,他又策划了这场假死的闹剧。

  李香林,血是我割破了自己的手,滴在摩托车上的。

  为了蒙蔽警方,李香林可谓是下了“血本”,同时为了让发现他的人很快确认自己就是“受害人”,他把自己的手机号码刻在摩托车的脚蹬上,写上后又觉得戏作过了头,就把后面的几个数字擦掉了。

  这起表面上的谋杀和抢劫案其实只是一起简单的诈骗案和复杂的感情闹剧,警方从血迹的形态和位置,以及写在案发现场上的电话号码中发现了疑点,在调查过程中,警察们根据值得怀疑的解释和焦急的电话中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和真相的碎片。在最开始,犯罪嫌疑人蒙蔽了警方、也蒙蔽了他的妻子和儿女,不过,最终他会发现,他的所作所为只会使他的良心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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