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未成年少年网上邀约合伙抢劫轮奸女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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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5: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成都市郫县警方昨日宣布破获了一个制造30多起持刀抢劫案的团伙。团伙14名成员中,只有两人年满18岁,其余均是十五六岁的少年。15岁的彭彭是年龄最小的成员之一,他参与了该团伙犯下的最恶劣的一起案件———抢劫并轮奸一名女孩;而且他还由于去年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现在还处在刑期内。 第一次抢劫:他的武器是石头
15岁的彭彭(化名)在接受警方讯问时称,他上网时认识了现在这帮朋友,后来就跟着“朋友”们一起到外面发财。 彭彭自称第一次抢劫是在2005年1月上旬的一天凌晨,他正和三位朋友在洞子口建机厂附近一家网吧上网,外号“小陈”的朋友邀约他“出去‘活动’一下。”彭彭明白是去抢劫,一口答应下来,并主动提出为朋友带路。 彭彭带着一伙人来到洞子口一个铁路桥洞下,藏在黑暗的角落里等候。凌晨5时许,有人骑电动自行车驮一大堆货物从桥洞下经过,当其他人举着匕首跳出去的时候,没带“武器”的彭彭顺手从地上捡了块石头冲上去,一伙人抢走骑车人的小灵通和电动自行车。第一次抢劫成功后,彭彭分到了一点钱,从此跟着“朋友”们开始了抢劫生涯。 最恶劣的抢劫:轮奸被劫女孩 2005年12月一天晚上12时许,彭彭和超娃等四人相约到雍渡村铁路桥洞下抢劫。这次抢劫让他再次为自己“创”下了一个纪录。 当晚,他们在桥洞下持刀拦截了两个女孩。彭彭等人从她们身上只搜出8元钱,不甘心的他们逼着两名女孩脱下衣服,打算翻看她们的内衣裤里是否藏有钱。不料,两名女孩被迫脱下衣服后,四人邪念顿生。彭彭向警方供述:“抢完后,我们4个人把那两个女的轮奸了。” 最惊人的发现:团伙成员大多未成年 彭彭的“朋友”们大多是上网时认识的,并不固定结伙,而是临时邀约。他们一旦外出抢劫,就有相当明确的分工。这个由14人组成的抢劫团伙中,除周某年满26岁,旷某年满19岁外,其余12人均在15岁到17岁之间。而民警讯问发现,旷某和另外三名未成年的男孩此前曾因抢劫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现尚在缓刑期内! 就是这样一个主要由未成年人组成的抢劫团伙,却在2005年2月到今年2月间,在郫县安靖镇、新都区大丰镇、金牛区洞子口乡等地进行了30多次抢劫,涉案物品价值4万多元。直到2月18日晚上,郫县警方分7批将这一团伙中的14人抓获。 一位民警告诉记者:“我们万万没想到,这么多抢案竟然是这么小的娃娃干的,而且还有人是屡犯!”然而法不容情,目前民警正在寻找受害人,如果有市民曾遭遇类似抢劫,可与警方联系:028-87814800;13980962998;13981735799。包锐 记者李东阳 实习生董馨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