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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窃贼破坏北京电网生命线(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03:07 京华时报
两名窃贼破坏北京电网生命线(图)

两名偷盗高压线铁塔塔材的嫌疑人出庭受审。通讯员刘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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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盗窃超高压线铁塔构件被控破坏电力设备罪

  在蹲守的第38个夜晚,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北京超高压公司的保卫人员终于抓住了破坏和盗窃超高压线铁塔构件的窃贼。昨天,犯罪嫌疑人丁丽强和司机张某因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在房山法院受审。

  据电力公司工作人员介绍,50万伏是华北地区级别最高的高压线。北京三分之二以上的用电都要通过50万伏线路分送到全市。遭遇窃贼的超高压线铁塔一旦倒塌,将造成北京市大面积停电,甚至有可能导致供电瘫痪。

  超高压线铁塔塔材屡被盗

  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华北电网超高压公司的巡检人员发现,大兴区的超高压线铁塔的塔材屡屡失窃。巡检人员还发现,一些塔材被盗严重的铁塔已经摇摇欲坠。

  发现铁塔塔材严重失窃之后,超高压公司立即向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报警。

  接到报警后,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感到事态严重。于是,内保局一方面要求属地分县局增加巡逻,另一方面对超高压公司进行自检维护指导。

  但是,此后,铁塔塔材失窃依然频繁发生。华北电网超高压公司保卫处处长王燕霞说,最多的时候,一座超高压线铁塔的塔基被窃贼盗走了37块塔材。“整座铁塔就快散架了,如果风大,铁塔就可能被吹倒。”

  王燕霞说,看到这个情况,她都快坐不住了。“塔材卖废铁其实没几个钱,但塔基被破坏后要弥补,就要重新预定、重新安装,时间和成本远远高于拆卸卖废铁。”

  随后,华北电网超高压公司保卫处决定,派人夜里到超高压线铁塔旁蹲守,直至抓到偷盗塔材的窃贼。

  铁塔维系北京电网“生命线”

  华北电网超高压公司负责华北地区50万伏超高压电力的运行和维护。据了解,环绕北京市的50万伏超高压线共有900多公里。

  “50万伏是整个华北地区级别最高的高压线。北京三分之二以上的用电是从外地送来的,而这些外地送来的电都要通过50万伏线路分送到全市。”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保卫部主管电力设施的工作人员王宁说,50万伏变压后成为22万伏,再经过变压成为11万伏、3.5万伏、10千伏等,逐级变压,共同组成了北京电网。

  “可以说,50万伏线是整个北京电网的‘生命线’。”王燕霞说,如果支撑这些超高压线的其中一座铁塔倒塌,整条线路会跳闸,而50万伏超高压线跳闸,又将导致下面的22万伏等各级线路逐级跳闸。

  “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如果一座超高压线铁塔倒下,就有可能造成北京大面积停电,甚至可能导致北京供电瘫痪。供水、供暖、医院、地铁等都将受到影响。”王燕霞说,她简直不敢想象这个后果。

  保卫人员半年蹲守38次

  从2005年1月起,超高压公司保卫处两名工作人员带着10名保安开始在超高压线沿线蹲守。

  考虑到窃贼可能会避开天亮人多的时候实施犯罪行为,保卫人员决定,蹲守从夜里11时开始,一直到第二天天亮。

  在随后的5个多月的时间里,保卫人员在超高压线沿线共蹲守了37次。然而,此间,他们未曾遭遇窃贼,而铁塔塔材失窃的事件却依然时有发生。

  “有时候,保卫人员守了一夜没见着窃贼,但他们回来后不久,我们又得到报告说铁塔的塔材被偷了。”王燕霞说。

  2005年6月22日,巡检人员发现,位于房山区长阳镇佛满村附近的一座超高压线铁塔上,有多处塔材的螺丝被人拧松。

  巡检人员判断,这是窃贼还没来得及拆下来的,估计不久后还会再来拆卸。

  当晚7时刚过,保卫处的宋涛和张广成便又一次上路了,他们带着10名保安埋伏在那座超高压线铁塔附近。

  蹲守了1个多小时之后,保卫人员发现远处有一辆蓝色货车开向铁塔。

  为进一步观察货车上的人是否为偷盗塔材的窃贼,12个人继续趴在原地等待。

  货车停下后,从车上下来两个人,其中一个脚有点跛。两人迅速爬上铁塔,开始拆卸塔材。宋涛和张广成见状,赶紧带着保安冲了上去。

  正在拆卸塔材的两名窃贼发现有人跑过来,赶忙往铁塔下爬。眼见保卫人员越来越近,慌乱中,跛脚男子直接从铁塔上3米多高的地方跳了下来,随后迅速钻进了旁边的果树林,失去踪影。另一名男子也跳下了铁塔,随即被赶到的保卫人员抓获。

  此间,守在铁塔旁的货车司机也被抓获。

  窃贼被控破坏电力设备罪

  据了解,跛脚男子姓刘,目前在逃。被抓的男子叫丁丽强,23岁,从外地来京打工。同时被抓的司机姓张。

  昨天,丁丽强和张某在房山法院一同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丁丽强、张某在去年6月伙同刘某实施盗窃两起,共盗窃超高压线铁塔塔材30多根,价值4500余元。两人均被控破坏电力设备罪。

  庭审中,丁丽强最初辩解说,他并没有上铁塔。但是,在公诉人随后的询问中,丁丽强又承认自己上了铁塔,但否认他拆卸了铁塔塔材。

  张某则说,自己只是想挣点钱,刘某找他拉点东西,他一时糊涂才帮着运输的。

  随后,丁丽强补充说,与张某一样,他也是受刘某雇用来拆卸铁塔塔材的。丁丽强还交代,他们共两次盗窃铁塔塔材,盗得的塔材被刘某卖了1000余元,他分得了其中200元。

  本案昨天没有宣判。

  庭审后,公诉人告诉记者,按照丁丽强等人的盗窃数额,如果按照盗窃罪,应该判处半年到一年刑期,但如果按破坏电力设备罪,应判处3年以上刑期。

  此外,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工作人员处获悉,内保局已经抓获了一些偷盗超高压线铁塔塔材的团伙成员,目前正在审理中。

  链接

  破坏电力设备罪与盗窃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表现为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盗窃罪则表现为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盗窃数额较大的电力设备或多次盗窃电力设备的,是构成盗窃罪还是破坏电力设备罪,区分的关键是看盗窃的电力设备是否处于正在使用中,是否危及公共安全。如果是,则同时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要件,根据重罪优先于轻罪的原则,以破坏电力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盗窃的电力设备不处于正在使用中,未危及公共安全,则只构成盗窃罪,不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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