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仔在北京双臂被炸断获赔67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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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2:1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邹桂 通讯员王悦) 煤气泄漏发生爆炸,在餐馆打工的小郭双臂被炸断,小郭为此将小餐馆老板黄某告上法庭,索赔200万。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黄老板赔偿小郭67万余元。 2003年11月,经朋友介绍,小郭来到丰台新发地的一家小吃店打工。12月的一天,厨师在起身换罐时气罐却突然发生爆炸。餐馆操作间被炸塌,小郭双臂也被炸断。经法医鉴
事故发生后,餐馆黄老板为小郭支付了28万元的住院医疗费等,但这远远无法弥补小郭的损失。无奈,小郭遂将餐馆老板诉至法院,索赔200万。 丰台法院认定,黄老板作为雇主应对小郭在务工期间发生的损害承担全部民事责任,并合理赔偿小郭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丰台法院一审判决黄老板赔偿小郭继续治疗费、假肢安装维护费、残疾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67万余元。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