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与法院人员发生争执 扬言炸法院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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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8日06:43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冯勇 实习记者刘钊 通讯员田亚民) 胆大的谢志国被警方刑事拘留,原因是他扬言要炸法院。 “我没想真炸,我就是说说。”昨日,谢志国委屈地说。“说说也不行。”办案的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民警说。2月15日15时许,和平区南七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有人在和平区法院欲持刀行凶。
民警火速赶到法院门口将手持菜刀正在与几名法院工作人员激烈争吵的男子控制住,并夺下男子手中的菜刀。在派出所里,男子交待自己叫谢志国,今年40岁,黑龙江省延寿县人。 2月15日,谢志国因对一民事赔偿案的处理不满在和平区法院又哭又闹,撕毁了应诉材料,又要找原告拼命。并从腰间抽出一把菜刀在法院内挥舞,并扬言要用炸药炸法院。 审讯中,谢交待自己根本没有炸药,“要炸法院”是他有意想挑起事端,从而达到自己得到原告经济赔偿的目的。民警搜查了谢志国在和平区内的出租房,没有发现可疑爆炸物。 2月16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嫌疑人谢志国被和平警方刑事拘留。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