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身床下劫杀房客 凶犯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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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00:4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通讯员高志海)24岁的河南农民李清江,偷配钥匙入室后竟在床下藏匿一晚,房客回来后,将房客杀害抢劫财物,事后还写下忏悔书。昨天,李清江被执行死刑。
李清江被押赴刑场。通讯员 高志海/摄 李清江曾在一家饭店当前台服务员。2005年3月1日晚7点多,李清江拿着偷配的同宿舍赵某姐姐暂住处的钥匙,携带胶带、手电等工具,来到赵某姐姐的暂住处,打开房门潜入房间,钻进北屋双人床下藏匿,睡了一个晚上。次日清晨,在此租住南屋的来京人员刘某,回来后进屋休息。李清江从床下钻出,携带尖刀、胶带进入南屋,刘某被惊醒呼救并反抗,李清江用手猛击刘的头部、扼压刘某的颈部,并持尖刀猛刺刘某的颈部数刀,致刘某死亡。李清江抢得刘某的现金、手机等物共计1100多元。作案后李清江因为害怕、后悔,就在当晚写下忏悔书。 二中院认为,李清江的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且在抢劫中致人死亡。他虽然作案后写了忏悔书,但在之后长达7天的时间直至被抓获,他都没有任何投案行为,法院不能认定其有投案想法;即使有投案想法,他也没有付诸行动,因此不具有刑法意义上从轻处罚的条件。 最后,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天,二中院遵照北京市高级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其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