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坐台时盗窃同行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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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5:07 北京晨报 | |||||||||
自曝班长介绍自己入行 坐台不仅因为缺钱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王鹤)21岁的小璐有两个身份——既是女学生,又是坐台小姐。因为在工作时偷了姐妹的手机,小璐被抓获。在看守所里,小璐自曝女学生坐台不仅仅因为缺钱,班长介绍她入行,班里有3名成绩优异的女孩在坐台。
小璐是北京某知名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电子系的一名本科大四学生。由于家境贫寒,这个来自四川的女孩来到海淀区北沙滩附近的一家歌厅,当上了坐台小姐。 去年10月19日凌晨,小璐和其他几名坐台小姐一起在包房里陪客人喝酒。趁其中一名小姐酒醉之机,小璐悄悄将其衣兜里的一部手机偷走。酒醒后,发现手机丢失了的小姐到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遂根据线索将小璐抓获。经过审查,海淀区检察院最终以盗窃罪对小璐提起公诉。 “我是电子系的本科生,成人高考的时候考了600多分。”在和检察官谈话时,小璐打开了话匣子:“7岁时,父母离婚了。我跟着母亲生活,父亲每月给300元生活费。我考上大学以后,家里没钱,母亲跟着我来到北京打工挣钱,一个月才挣700元。可我的学费一年就要上万元,我心疼我妈,所以就出来坐台了。之前我一直告诉她,我是在酒吧里做服务员。”小璐说,她们班有三个女生在这家歌厅里坐台。“不要以为我们是坏女孩,我们没有因为坐台耽误功课!”看见检察官惊讶的神情,小璐解释道,为了不耽误学习,几个女孩只是每周末晚上才去歌厅。“有些女孩出来做,基本上是经济条件有问题。也有些不一样的。”小璐拉长了声音,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歌厅里有个北京女孩,家里每月给她几千块钱生活费,可她照样背着家人出来坐台。” 案发后,小璐的母亲已经支付给被偷者3000元现金作为经济补偿,而对方也表示希望司法机关能从轻处罚小璐。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