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伤人后找警察自称不具备作案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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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4日05:55 华商网-华商晨报 | |||||||||
晨报铁岭讯 (记者 史云峰) 铁岭开原市热电厂法人代表朱某被人打倒在地。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刘贵(化名)主动找到警方,说明自己不具备作案时间。 2月21日21时许,朱某驾驶轿车行至老城街自家楼下时,突然,黑暗中蹿出3个黑影,拉开车门,将其拖出车外一顿乱打,随后,又将朱某的轿车砸毁。
朱某倒在地上,被邻居发现后送往医院。 伤势严重的朱某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朱某与刘贵有业务关系。在案发前几天,刘贵曾打电话索要热电厂所欠煤款5万元。与此同时,刘身边还有人威胁,“限3天内还钱,否则钱不要了,等着瞧。”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没等警察找上门,刘贵主动找到了警察,向警方说明情况,表明自己不具备作案时间。 这引起了警方的怀疑。 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将犯罪嫌疑人叶某、裴某、孟某抓获。经审讯,三人供述了受人指使、报复伤害朱某的犯罪事实。目前,刘贵等四人已被刑事拘留,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伟正在抓捕中。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