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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老人耍女人亏光50万向精神病儿子讨赡养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03:04 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文创 实习生 杨宗霈) 昨日,一70多岁的老人缓慢走下渝中区法院的台阶。两个中年妇女顿时围了上去,对他指指戳戳:“真的是荒唐!自己不要脸到处耍女人,还找儿子要钱!”老人只顾走着,两妇女一直追骂了50米,惹得行人看闹热。

  而就在几分钟前,在一起赡养官司中,老人告赢了儿子,每月得到150元赡养费。

  向精神病儿讨赡养费

  此前,家住渝中区的老人杨光来到法庭,和儿子杨勇打赡养官司。因为儿子患有轻度精神病,儿媳李铃代其出庭。

  在庭上,杨光称,自己已经73岁,申请吃低保被拒,而自己又有病需要长期吃药。感觉生活困难,要求儿子杨勇每月支付赡养费400元。

  李铃说,他们尽了赡养义务,公公生病的钱全是他们出。公公和婆婆于1986年

离婚,离婚后婆婆一直跟着自己居住,19岁的儿子还没有工作,一家四口就靠自己的小烟摊度日。四口人现在住在10多平方米的租赁房内,生活确实困难。而公公杨光,离婚后又结了两次婚,现在的妻子是一40岁左右的女人。

  七旬老人身家50万

  李铃称,1996年杨光获得一套拆迁安置门面,本来事前说好是赠送给丈夫杨勇的,可杨光却背着杨勇将该门面以44万的价格卖给了杨勇的姐姐杨丽。

  因为杨丽突然走了,没有任何消息,因此该门面实际上一直是由她和丈夫一家在使用,他们将房屋出租了。2000年,杨勇又一次性支付给杨光7.6万元。这样杨光就得到了51万余元现金。另外,杨光在沙坪坝凤鸣山用一部分钱购买了一套门面,每月收入租金700元。

  而杨光在法庭上不怎么说话,他对儿媳说的表示认同,但说“现在没得钱了”。

  邻居不满老人领赡养费

  法官问杨光,那51万元现在到哪去了?杨光答道:“做狗生意亏完了。”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邻居说:“啥子做生意赔了哦,明明是去耍女人了!”

  经过法庭调解,李铃答应每月支付赡养费150元。后邻居们对此忿忿不平,说李铃真的是太善良了,对这种人就不该这样。

  这些邻居便是本文开头提到的那两位妇女。据邻居称,杨光这人从来就荒唐无比,在街坊邻居中名声不是很好。年轻时就乱搞男女关系,现在老了还是这样。(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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