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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遇车祸索赔10万误工费 收入证明年薪1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2日01: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在一起连环追尾交通事故中,黑先生驾车间接撞上了陈律师的车尾,随后他立即送陈律师到医院诊治,并支付了1.2万元修车费。但令他没想到的是,事发10个月后,他却忽然接到法院传票,陈律师向他提出了10万余元的医疗和误工索赔。昨天,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陈律师在起诉书中说,去年5月7日,他行驶到中关村地区时遇上了连环追尾,当时
交管部门认定黑先生负全责。而事故造成其右膝外伤和颈外伤,为此他休息62天未工作,黑先生应支付其误工费10万元,赔偿2000元精神损失费。

  陈律师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工作,律所为他提供了一份收入证明,上面显示陈律师年薪180万元。对于这份证据,黑先生并不认可。他说:“收入证明应该由税收单位开具,而非有利益关系的工作单位。”黑先生认为陈律师“漫天要价的行为实属讹诈”。

  另外黑先生说,陈律师的受伤与

车祸根本无关。因为当天,他曾带陈律师去海淀
医院
检查,医生诊断为口唇擦伤、肌肉外伤,不需要休息。黑先生发现,陈律师所指的右膝外伤和颈外伤,都是他在车祸一个月后去查的,不能证明与车祸有关。昨天,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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