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找回失物向失主索要油费1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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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23日02:41 重庆晨报 | |||||||||
事发垫江县桂阳派出所,该民警将接受调查,索要的100元汽油费也在一小时内返还给失主 本报讯 (记者 常宇) 手机被盗后第二天即被警方追回,但失主王忠富却高兴不起来。垫江桂阳派出所一办案民警说,必须拿100元钱报销办案中消耗的汽油费,才能领回被盗手机。
民警索要汽油费 王忠富是垫江一汽修厂学徒工,被盗手机是其一月前花1150元购买的新机。 王忠富的师傅刘家友昨对记者称,盗案发生在17日夜间,当时王忠富与另一学徒工张军在阁楼上睡觉,小偷趁机入室盗走王的手机和张军的295元钱。中午,二人接到菜园坝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称从一嫌犯身上查获了被盗的手机。 当天下午,王忠富向辖区内桂阳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即奔赴菜园坝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以及被盗赃物带回。 20日,王忠富与刘家友带上手机的发票,前往桂阳派出所领取被盗手机,却遭到拒绝。办案民警告知他俩,需先缴纳100元,报销前往主城办案的汽油费才能领回手机。 记者派出所内暗访 “民警办案要求当事人报销汽油钱?”刘家友与徒弟对此表示不可理解。 前天下午2点多,记者带上录音笔,与刘家友徒弟二人找到办理此案的杨姓民警,再次要求取回被盗手机。该民警拉开抽屉拿出手机和100元汽油票,要求报销汽油费。听到刘家友提出的质疑后,该民警马上将抽屉合上,称“不交就算了”,并转身欲走。 一番交涉后,师徒两人最后掏出100元,取回被盗手机和一张100元面额的加油票。该民警还拒绝写收据,并称,可以找所领导咨询“政策”。 涉案民警将被调查 记者找到桂阳派出所朱顺洪所长。朱所长解释,此案的办案经费报销虽有难度,但办案民警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当事人报销办案费用。 垫江县公安局监审科石科长在听取记者现场录音后,称民警此做法不妥,石科长称将对此事相关责任人进行核实调查。 而刘家友师徒缴纳的100元油票钱也被立即退还,距离当初交钱还不到一小时。 相关专题:法治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