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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运输费谁承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2:24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沙情奕 制图邬思蓓

  “三包”期内,商品坏了,消费者要求退还,理所当然。可来往运输的费用该由谁来承担呢?

  日前,杨浦区消保委就接到某消费者的投诉,商家与消费者在运输费上各有说法。

  洗衣机退货运费起争议

  某消费者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当日即发现该洗衣机存在漏水现象。次日,消费者至商家处交涉,要求将该洗衣机进行退货处理。对于退货问题,商家并未推诿,答应退货。但对洗衣机的两次运输费用不肯承担,要求消费者自行承担。如此,洗衣机没买到,却凭空多出两笔运输费用,消费者自然不答应。交涉无果,投诉到区消保委。

  消费者认为,自己之所以会付出两次运输费用,是由于在商家处购买了这台洗衣机,且洗衣机质量存在问题才会导致的。消费者当初愿意支付第一次运输费用,是因为存在购买洗衣机这样一个前提,现在既然由于商家提供的产品品质有问题,那么,相关运输费用的损失自然应该由商家承担。

  商家认为,自己只是一个商品销售者,只对商品本身负责,既然商品质量有问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退货处理。商品的运输是消费者自身原因造成的,相关车辆也是消费者自己租赁的,这部分费用损失如果要他们承担,他们感到不是十分合理。

  消费者维权合法才合理

  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商品退货,运输费用到底该由谁来负责呢?

  记者特别采访了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他表示,我国《消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由此可见,商家的说法显然不合法。但为什么最终杨浦区消保委的调解结果是双方各承担一半的运输费用呢?

  唐健盛表示,尽管法律上规定了运输费用应当由经营者承担,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必须与商家协商。在商家不肯派车前来拿货,或者存在其他拒不承担运输责任的行为的前提下,消费者才有权利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而本案的消费者运送洗衣机的车辆是自行租赁的,事先并未与商家沟通,这小小的疏忽的代价就是一半的运输费了。

  杨浦区消保委与双方进行了充分协商,最后达成了消费者与商家双方各承担一半运输费用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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