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老房子的“筋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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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15:30 新民晚报 | |||||||||
前几天,市民顾先生来电反映,思南路44号是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但有人在花园里翻建两层楼。本报记者调查证实,这一花园住宅并非历史保护建筑,但如何整修有特色的老房子,却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读者反映花园住宅私自翻建
蒙蒙细雨中,绿树成阴的思南路愈发显得宁静,这片原法租界居住区,早就被确定为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 思南路44号是典型的花园住宅。记者在现场看到,沿街一栋二层小楼正在施工。小楼外墙面是灰水泥,并未粉刷,但看得出它的欧式造型。小楼后面是一栋3层楼的洋房。据悉,这原本是民国名人卢汉的故居。对面73号,就是大名鼎鼎的周公馆,不远处,还有孙中山故居。 有关人士并非历史保护建筑 笔者与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取得联系,他们表示对此事并不知情。第二天,一位姓倪的女士告诉记者,经查,思南路44号并不是历史保护建筑,而是普通住宅。 顾先生得知这一情况有些意外,但他仍表示:“思南路是上海历史文化风貌区,那些钢筋混凝土破坏了整体氛围,居民反响很大。难道不在明文规定里的老建筑就能随便破坏?思南路44号不是优秀历史保护建筑,但从它的式样来看,说不定以后就成历史建筑了。” 《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建设控制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和相关规定。思南路44号动工是否符合这一规定?卢湾区城市规划局朱先生回答说:“思南路44号的所属单位,曾到规划局提出要求翻建住宅,没有获得批准。现在据了解,他们是因为屋顶漏雨,进行顶面修缮,并不属于新建、改建或者扩建,这由房地部门管理。” 房地部门没有证据执法困难 随后笔者联系了卢湾区房地局永嘉物业公司,一位周先生介绍说,思南路44号是国有资产,现租赁给上海某公司。据施工人员称,该小楼原来是平顶,要做平改坡改造。因为手续不全,楼顶被掀开后,物业公司出面制止,但是一个多星期过去,施工并没有停止。因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向房地部门反映。而房管办事处姚先生向本报表示:“房子到底有没有增加高度?有没有违章?这都要物业公司调查取证,然后由我们行政部门执法,但现在没有证据。” 由于周围居民对这栋小楼的改建反响很大,物业公司要求房子所属的公司说明情况,但该公司负责人迟迟没有出现,物业周先生无奈地表示:“他们不来,我们也没办法调查取证。” 本报通讯员金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