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上班打牌除名索要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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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0:3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未得到经济补偿而将单位告上法庭。日前,九龙坡区法院审结此案,用人单位称对方是因上班打牌被开除,不应支付补偿金,其以单方出具的处罚通报为证,却未被法官采信而败诉。 原告李某于2004年4月进入一制冷设备公司担任驾驶员,去年12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李称,自己与单位协商解约,应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单位一直不支付。李提出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却拿出一纸处罚通报,载明“去年12月7日下午,下列人员上班时间在公司打牌,经公司查实受到罚款处分”,人员名单上有李某的名字。被告称,李某系因上班赌博拒不悔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才被开除的,依法不应支付补偿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的处罚通报只是被告单方面出具的证据材料,上面既没有原告的签名,也没有送达原告的证据,不能以此认定“职工上班打牌受到处罚”。遂判决被告支付各项补偿共计3300元。 记者陈亮网络编辑:孔祥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