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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社》再陷“官司门” 遭索赔一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1:5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四日电 (吴庆才 郭向志) 引起轰动的富士康公司向《第一财经日报》“天价索赔”案几经周折刚刚和解,因一篇涉及猎杀金钱豹问题的报道,《第一财经日报》被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再次陷入“官司门”。

  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称,国家林业部门对狩猎的动物有着明确的规定,严禁猎杀金钱豹。该狩猎场从今年元月起,正在筹备“首届中国国际狩猎节”,已投入巨资进行国内外
的广告宣传和招商工作。今年八月,《第一财经日报社》刊登标题为《国内狩猎场暴利之诱:金钱豹可猎杀》。

  该文称:“在一些狩猎场,不仅可以猎杀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钱豹、梅花鹿,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以及驼鹿、马鹿和榛鸡,更是可以免费猎杀野猪、狍子、雪兔、松鼠、狐狸等野生动物。‘你要不信的话,可以马上到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的网站上查一查。他们那里就可以打到金钱豹。’”

  该文发表后,立即在国内外各媒体引起轩然大波。认为该狩猎场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可对金钱豹等一类保护动物进行猎杀。各媒体纷纷对原告狩猎场“暴利之诱”、“可猎杀金钱豹”进行转载报道。

  山西东方国际狩猎场认为,《第一财经日报〉的报道,对其名誉权造成极大的损害,并对投入巨资正在进行的“首届中国国际狩猎节”的筹备工作和商业信誉造成极大损害,经济损失将难以估量。故将其告上法庭,要求《第一财经日报社》及所涉媒体在头版头条醒目连续五次向其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人民币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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