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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亟待“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4:11 山西日报

  编辑部:

  “邮电培训中心”“交通培训中心”“税务培训中心”……记者近日去忻州市顿村、奇村采访,看到挂着各种“培训中心”的牌子有三四十家。当地一位老农悄悄告诉记者:这里啥都有,可以桑拿、游泳、美容、唱歌、打保龄球,每人每天消费标准600多元。其实,这位村民反映的情况,早已成为社会上“公开的秘密”。

  “培训中心”顾名思义是学习培训的地方,主要设施应当是教室、图书阅览室和教职工、学员宿舍等。一些机关单位纷纷择地兴建中心,这本是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建立学习型社会的好事。然而记者发现,我省许多“培训中心”虽然没挂星,却有星级酒店标准的客房、套房、内设游泳馆、保龄球房、桑拿、美容、歌舞厅等各种娱乐设施一应俱全。甚至一些边远穷县,也建“培训中心”。培训场所功能异化,越来越偏离了“培训”的本意。

  有的机关挖空心思建“培训中心”,除为培训干部方便外,主要是单位的名字往上一挂,那是实力的一种象征,不但让单位形象“上档次”,而且给领导面子添光彩。这些“培训中心”建设标准很高,运行成本很大。由于机制等原因,几乎不可能赚钱,更谈不上投资回报,有的完全由单位财政补贴。

  目前,中央提出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管理,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新开工项目。一部分培训中心存在重复建设、盲目攀比、奢侈浪费等现象,有的甚至变成领导私设“小金库”,用公款吃喝玩乐的场所,滋生出大量腐败,影响政府形象,应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现在很多社会机构,都具备培训干部的设施条件,培训场所完全可以用市场化运作来解决。记者建议,应该出台相关法规,严格禁止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培训中心”,做好现有中心的清理整顿工作,将利用国有资产投资兴建的“培训中心”推向市场,实行政企分开,参与市场竞争,或通过拍卖、置换、改造等方式进行妥善处理。公务消费改革的步伐也要跟上,政府公务消费应打破“定点”规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增加消费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李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网络编辑:张星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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