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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一迷途学子上了大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7:2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烟台讯9月13日下午,19岁的北京某学院大一新生李易(化名),坐在宽敞的阶梯教室里认真听课……他告诉记者,是烟台检察官给了他第二次人生。

  因参与朋友谋划的一起抢劫案,今年3月30日,李易被烟台开发区海河派出所民警抓获。4月14日,烟台开发区检察院接到开发区公安分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李易等4人的案卷材料。材料中提到,李易当时是烟台某中学一名高三学生,正面临高考,情况比
较特殊。办案人员在看守所提审李易时,他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并一再哭着问办案人员,能否让他参加即将到来的高考?

  面对他渴求高考的眼神,办案人员认识到,作出一个批准逮捕决定比较简单,但这名高三学生将因此错过高考,很有可能产生自暴自弃的想法,继续沉沦下去;如果给他这次高考机会,很可能会帮助他彻底醒悟,重新扬起生活的风帆。

  从看守所出来后,办案人员直接去了李易就读的学校,找到学校领导和他的班主任,了解李易在学校的表现。当得知李易平日学习成绩不错、有考上大学的希望时,办案人员将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检察院领导在慎重考虑后认为,林某等3人曾参与多起抢劫,而李易在这次抢劫案中只是初犯从犯。因此在做好家长工作、确保管束效果的情况下,可以给李易一次高考机会,不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于是,办案人员又联系了李易的家长,与其共同商讨监管、帮教措施。同时,及时与公安机关协商,从保障李易身心健康及今后成长的角度,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李易被取保候审后专心备战高考,结果不负众望,以优异的成绩被北京一所高校录取。7月21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烟台开发区检察院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经过反复核实和研究认为,李易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偶犯,情节轻微,且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面对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喜极而泣的李易对检察官深深鞠躬致谢。他说:这次经历,使我长大了许多,明白了许多道理,今后我一定好好学习,好好做人,回报社会。9月5日上午,李易收到检察官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后,怀着感激的心情前往北京报到,开始了他人生一段新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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