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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业明示99项验收标准工程与标准不符 业主有权拒签验收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7:50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田玲翠)墙砖、地砖镶贴不能有空鼓,地板铺设无松动,安装卫浴设备时,给水管及连接应无凹凸弯扁等缺陷……上海装饰装修行业从9月起,全面施行“质量标准明示制”。针对家装工程质量验收中存在的“打闷包”现象,百姓、佳园、聚通、美旗等“家装”企业把99项“家装”质量标准交给消费者,并作出明确规定,竣工时装修企业必须向装修业主出示“工程合格证明”,装修业主若发现与规定的“家装”质量标准不相符时,有权在质量合格验收单上“拒签”。家庭装修是一次性投资金额较大的消费项目,把“家装”验收
标准交给消费者,是提高“家装”施工质量较为有效的监控办法。

  “家装”质量不高三大原因

  由市城调队对家装行业的质量满意度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本市“家装”业的总体质量满意度测评指数仅为71.14,造成“家装”行业整体工程质量不高有三大原因:

  少数“家装”公司仍依赖传统的“作坊式”现场施工作业,低标准的施工造成了高损耗、高污染、低效率、低质量;

  部分企业的“家装”质量标准“打闷包”,工程验收采用“做手脚”等办法蒙混过关;

  “粗放型”的“家装”流程现场管理模式,使施工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更有极少数“挂靠式”装潢企业质量监督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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