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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到期不搬家要把押金“住”回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8:09 半岛都市报

  本报9月14日讯(记者李雯见习记者秦戈)今天,市民纪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4月他将台柳路106号的一处房子出租出去,结果9月3日合同到期后,房客王某却不搬走,并拒绝继续支付房租,还说要将押金“住”回来。记者与王某取得联系后,王某拒绝了记者的采访。目前,纪先生已经报了警。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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