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已付清,房子却蹊跷易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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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13 汉网 | |||||||||||
花光积蓄换来的购房合同成了废纸,张燕琴十分伤心。记者杨佳峰摄 汉网消息 (记者杨佳峰)花27.6万元购买的新房,准备装修时竟已蹊跷易主。手持合同和房款收据的张燕琴女士,2年来维权未果,昨无奈地向记者求助。
张燕琴称,2001年6月18日,她一次性付款27.6万元,购买了武汉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佳兴公司)开发的江汉大厦1706室。签订合同付款后,拿了收据和新房钥匙。 因当时她在外地做生意,房子一直未装修。2004年8月的一天,张准备进场装修时,发现新房钥匙打不开门。就在这时,一位蒋先生却持钥匙开门进了1706室。蒋称,佳兴公司欠他80万元材料款,已将1706室卖给他抵债,并持有购房合同书。 一房被两卖?此后,张燕琴找佳兴公司多次讨要房子,均无果。 9月12日,记者找到佳兴公司负责人胡总经理。胡称,张燕琴所购的房子并非佳兴公司卖的,而是武汉英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英杰公司)卖的。其购房合同及收款收据上“佳兴公司”的印章,都是英杰公司伪造的,“佳兴公司根本没有卖房给张燕琴”。 记者发现,张所持的购房合同上出卖人为“佳兴公司”,其代理方为“英杰公司”。而蒋所持的购房合同上只有出卖人“佳兴公司”。 张回忆,当时购房合同是在江汉大厦售楼部签的,当时还挂有“佳兴公司”的招牌,还有佳兴的工作人员。难道是假“佳兴公司”在卖房?对此胡总经理称,佳兴公司当时的相关负责人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他自己对张燕琴购房一事一无所知。 记者试图联系“英杰公司”,但工商登记显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名称、股权等作了变更,“英杰公司”已不存在。 据了解,“佳兴公司”和“英杰公司”在江汉大厦建设中有合作关系,后发生房产转让纠纷,法院曾判令前者返还250万元给后者。 现居江汉大厦1706房的任先生(蒋先生亲戚)称,他入住的三年中,曾先后有3批人来敲门要房,且均称有购房合同。 目前,张燕琴因还房债,生活拮据,一家人只得栖身于租来的民房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