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诉原高管内外勾结侵吞资产案一审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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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47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乌鲁木齐9月14日专电(记者刘宏鹏)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G众和)诉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等四被告勾结众和前高管、侵吞其巨额资产一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众和公司所有诉讼请求。 新疆众和称,众和公司在1997年底至2002年间,由原高管人员王彬、范燕铭、张万海等控制经营达4年之久,而这些高管是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炎的“生意伙伴”
新疆众和向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武汉源泰铝业有限公司、新疆源泰铝业有限公司、王文炎、武汉源泰投资公司返还资金1000万元,返还土地、房屋以及运输设备等价值5012万元的财产。 法院审理认定,众和公司与被告签订的《认股协议书》《合同书》《备忘录》《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及众和公司与武汉源泰公司各出资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系各法人对其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能力的行使,众和公司认为上述协议无效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因而不予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