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棘手的房产继承风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48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一处炙手可热的房产,在作为户主的老爷子猝逝后,引发了一个大家庭的析产继承风波。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儿媳妇及孙子女三代齐上,个个都主张自己有份,弄得一团乱麻无处下手。最后,还是北流市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析理,将这一棘手的家庭问题圆满解决。

  这幢有争议的楼房共两层,砖混结构,80多平方米,地段在繁华的市中心,单凭一
楼的铺面,就可以稳稳地坐地收钱了。1994年底,作为户主的陈某依法取得该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1995年楼房建成但未办房产证。1995年,陈某的大儿子阿爽因病去世,留下孀妻游某及女儿小容、儿子小俞。祸不单行,1997年,陈某的二女儿阿兰也与世长辞,其夫林某成了鳏夫,两人没有生育孩子。由于家庭变故,这幢楼房建成后就一直由陈某夫妻及二儿子阿成居住。

  2004年,陈某也去世了,其妻黎某、陈某的大女儿阿芳、三女儿阿菲、游某及其儿女小容、小俞、女婿林某,向阿成要求析分该楼房。大家达不成共识,就把事情交给法院来处理。

  法院认为:该争议房屋是陈某与其妻黎某婚姻存续期间所建,属于陈某与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讼争房屋1/2产权应归黎某所有,1/2为陈某的遗产。陈某的遗产由黎某和其子女共同继承。另外,阿爽的继承份额应当由其子女小俞、小容代位继承;阿爽之妻游某无权继承陈某遗产。林某无代位继承人,又未与陈某形成扶养关系,也无权继承该房产。

  据此,北流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讼争房屋的6/10份额归黎某所有,阿成、阿芳、阿菲、小俞及小容各拥有1/10的份额,驳回了游某、林某要求析分该房产的诉讼请求。官司判决后,众人服判,没有上诉。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李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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