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驾照可“起死回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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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0:20 温州都市报 | |||||||||
本报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昨日发出通知,我市部分因逾期提交身体条件证明而被系统注销驾驶证的,即日起允许办理注销恢复手续。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表示,此举旨在深入开展创满意活动,体现公安车管工作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形象。 据悉,准予恢复的驾驶证有四类情形:
一是2004年8月25日新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管理系统启用以后(下同)当事人到车管所办理过增驾、补驾、换证业务,因驾驶证管理系统不完善被注销驾驶证的; 二是参军服兵役后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被系统自动注销的,凭参军入伍和退伍的有关凭证、证明; 三是因出国等原因曾到车管所档案室存放驾驶证备案,备案期间因未按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被系统自动注销的; 四是因审验签章出错,清卡(分)出错,未输入体检信息或在业务咨询、告知环节中出现差错,驾驶证被系统注销的。 市车管所表示,这四类被注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应携带身份证、被注销的驾驶证、重新体检合格的身体条件证明、四张单寸照片到市车管所驾驶证业务大厅办理“复活”手续。本报记者林秀贝 | |||||||||